江若琳案|涉緋聞只能回應清者自清 江稱曾被當眾指罵:搶人老公
藝人江若琳(原名:江玲)被前經理人公司寰宇指涉違約的案件續審,江若琳第三天作供,庭上透露她和寰宇簽約的合約列明她不可懷孕,否則屬毀約,但若續約,約滿時她已卅多歲,這也是考慮之列。她又指,2008年被指介入老闆林小明的婚姻,是她一生人最大的侮辱,她稱這事不但被傳媒大肆報道,但公司只許她回應:「清者自清」。惟她卻因此被人用粗口怒罵,甚至出外食雲吞麵也遭「煮麵阿姐」罵說:「呢個咪搶人老公嗰個人。」
原告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江玲、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分成並非考慮續約的唯一因素
江若琳今作供提及,寰宇老闆林小明曾於2013年,講及續約的事,並稱會增加江的分成。惟她指,增加分成只是其中一個考慮,指若再和寰宇續約,屆時她的年紀便是30多歲,但同時原本的合約列明,她不能懷孕,若懷孕便屬毀約。
涉第三者緋聞只能回應清者自清
江若琳又提及,當年被傳為第三者,介入老闆林小明的婚姻。她指當時連續3個月,每天的報道、頭條,都是她緋聞的新聞。她指自己被人「屈」,但公司都只准她向記者講「清者自清」一類說話,坦言不明白為何自己開記者會澄清的機會也沒有。
被當眾指罵搶人老公嗰個人
她指事件是她一生人的最大的侮辱,當時曾在後台被人用粗口罵,甚至出外食雲吞麵,「煮麵阿姐」等亦在店內大喊謂:「呢個咪搶人老公嗰個人。」店內所有人會都會望向她。因此她外出都會戴口罩,江母亦會在她返家前,把附近的街招撕走。
遭經理人掟杯至成腳濕晒
此外,她又詳細講及2014年聲稱被經理人掟酒杯事件。她指,在某個生日飯局,有一名出席的記者為江的情況抱不平,在場的林小明因此感憤怒。當時江的經理人楊劍標,則連續向她掟三隻杯。她形容當時滿地玻璃碎,「成隻腳濕哂」,她更曾發訊息向友人求助。被問及為何不報警,她解釋當時大感驚慌,「個腦一片空白」。
江若琳作供3天的主要供詞。(詳看下圖)
江自言也付出很多
寰宇的大律師則道出其版本,指該名記者指責寰宇未有做好經理人責任,質疑江為何發展欠佳。林小明強調這些都是其公司的內部事務,但該記者繼續指責寰宇。江的經理人楊劍標因此感憤怒,把杯掟向地下。江否認律師的說法,並稱全部都係大話。被問及在合約期間,寰宇是否給予她很多機會,江回應說:「我都有好多付出。」
離開公司多番遭封殺
她續透露,自是次訴訟起的7年間,林小明胞弟林小強多番「封殺」她。林小會致電導演等,著對方不要起用她,否則會「好麻煩」。她又舉例指,2017年她就其出道10周年舉辦演唱會,林小強致電一名有意投資演唱會的人士,著對方不要參與。該名投資者最終未有出資,幸好有其他單位投資。
江若琳作供完畢,明天將傳召江的母親作供。
案件編號:HCA 1225/2014
寰宇主席林小明早前供詞重點。(詳看下圖)
江若琳於2018年與現任丈夫蕭唯展結婚。(詳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