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案|律師指江與林小明關係要好 自稱「半個女」叫林少操勞
藝人江若琳(原名:江玲)被前經理人公司寰宇指涉違約的案件續審,江若琳今續作供,並接受寰宇的代表律師盤問。律師指江當時與寰宇的老闆林小明關係要好,二人交流的訊息中,江自稱以「半個女」身份著林不要操勞,又會想向林講:「父親節快樂」。江否認與林關係非常好,但稱林曾透露與子女關係不佳,林與妻離婚時他亦不獲子女支持。
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被告為江玲、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寰宇在2014年入稟時指江於2004年在其父母任監護人下,簽下10年的藝人經理人合約,其中一項條款指寰宇有優先權與江續約5年,寰宇亦通知江會行使續約權,但江單方面表示不續約,更拒絕參與寰宇接下的工作,寰宇遂就此索償。
江稱要承擔工作人員頭痛藥費用
江指,除了音樂方面開支,她亦需承擔工作人員的頭痛藥、使用牙籤,以及舞蹈員的洗衣費等。寰宇的大律師指,江提及的頭痛藥和牙籤支出,在單據中只出現一次,又指舞蹈員的費用屬音樂開支。江表示不同意屬音樂開支,並略帶激動表示至今都不明白如何界定。寰宇的大律師質疑,為何江多年間未有就墊支費用查問,江強調她和母親都有詢問,但林小明回應是行規。
對於江昨日作供時稱,林小明未有就江和林的緋聞,做任何事保護她的聲譽,甚至現時對林感憤怒。江今澄清昨日作供時激動,強調事件已過去。
指江在與林訊息自稱半個女
寰宇的大律師問及江和林的關係,在涉案時段是否非常好,並讀出多個林和江之間的訊息。其中江稱以「半個女」身份,著對方不要操勞。江庭上解釋,林曾透露和子女關係差,子女在林和妻子的離婚事件中,不支持林。江因此當時想和林講「父親節快樂」;有次林讚江工作表現佳。林在訊息中著江到他家食鮑魚,江回應:「終於輪到我。」江亦曾把自己的造型照,傳給林,林回應:「造型麻麻」。惟江不同意當時和林的關係是非常好。
寰宇的大律師亦提及江的走光事件,指寰宇非江所講從沒有做任何事。江回應指,該些照片「到今時今日都喺度,各大網站仍然流傳緊。」
案件編號:HCA 1225/2014
江若琳的主要供詞。(詳看下圖)
寰宇主席林小明早前供詞重點。(詳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