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海關前高級關員李桂華 涉「秘撈」受薪10萬並作虛假陳述

撰文: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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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前女高級關員李桂華,涉嫌於3年前以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誤導海關,隱瞞外間工作及受薪逾10萬元。案情指她於2020年至2021年期間,曾多次向海關訛稱在家候命工作,實參與醫療輔助隊的有薪外間工作,詐騙海關不扣減其薪金共逾1.9萬元。
廉政公署今(17日)落案起訴李桂華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以及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她目前已獲保釋,周三(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3年前申從事醫療輔助隊工作 涉訛稱一年內無任何外間工作
廉政公署指,現年42歲的香港海關前女高級關員李桂華,於2022年3月時,被告使用一份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向海關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並在表格上報稱自己於提出申請前約一年內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
惟廉署發現,被告提出該項申請前,於2021年中至2022年初期間,曾多次參與醫療輔助隊的有薪外間工作,獲取薪金共逾10萬元。
海關疫情期間實施在家工作 當事人28次訛稱在家中候命
另外,海關於疫情期間曾實施在家工作,人員需留在家中候命並不得從事外間工作,否則會被視作缺勤。但李桂華涉嫌於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期間,向海關訛稱曾先後28次在家候命工作,並意圖詐騙海關不扣減其薪金共逾1.9萬元。
廉署發現被告於上述期間,沒有向海關申請休假,但參與醫療輔助隊的有薪外間工作,並獲取薪金共逾8,800元。
李桂華現時被控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以及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她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三(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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