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一周年|逾8千人被捕 四成為學生 逾百案件待處理

撰文:呂樂謙 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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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去年決意修訂《逃犯條例》,漠視民意,觸發持續一年未休止的示威抗爭,整個社會付出沉重代價。示威者的手法由初時大規模和平遊行,發展至堵路縱火破壞,衝擊立法會和中聯辦,幾乎每星期都出現警民衝突。暴力不斷升級,被捕示威者亦不斷增加。
事隔一年,已有逾8千人被捕,當中四成是學生,1,600多人被起訴,案件更是以百宗計。今年初又遇上新冠肺炎,法庭停擺數月,審訊暫停,法庭只是處理了小數涉及較輕微罪行或是認罪的案件,至5月下旬才正式恢復審訊,令不少積壓下的案件至今仍是審訊無期。

警方在整年的反修例事件中,共拘捕逾8,338人,其中單在去年9月29日金鐘的行動中拘捕過百人,並控告逾90人暴動罪名。(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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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人被控 5212人仍然受查

根據警方提供的數字,自去年6月9日至今年5月15日止,因反修例事件被捕的人數多達8,338人。其中1,488人是18歲以下未成年人士,佔總被捕人士的17.8%,當中有591人不足16歲,即逾三分一。被捕人士中,報稱學生的有3,404人,佔全部被捕人士的40.8%。

被捕者中有1,635人被控,佔全部19.6%;有1,430人無條件釋放,另有11人經警誡後獲釋,及有50人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至今尚有5,212人仍然受查。

雖然警方公布截至今年5月中的數字顯示僅1名人士經審訊後獲判無罪釋放,但自法庭5月下旬恢復審訊後,累積至今最少已有4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脫罪,包括一名被指在10月1日於黃大仙參與暴動的大學生,及一名涉於去年8月被控襲警的留英學生,另有約34人獲撤銷控罪。此外,今年5月下旬亦有部份示威活動涉多人被捕,如5月27日有就國歌法二讀,當日多區有逾390人被捕,這些被捕數字,並未反映至警方現提供至5月中的數字中。

去年6月12日有大批示威者到政府總部示威,阻止立法會強行審議修訂逃犯條例。警方下午在金鐘發射大量催淚彈驅散,揭開持續一年反修例衝突序幕。(資料圖片)

多人被控暴動 救生員認罪囚4年  

自反修例事件起始至今,香港發生過大大小小遊行,大多演變成警民衝突和破壞行動。警方拘捕示威者,有些單日被捕人數由數十至數百人不等,當中不少被控暴動罪,面臨最高刑罰判囚10年。

至今已提堂的暴動案件,大部份都轉到最高可判刑7年的區域法院審理。當中一名任職救生員男子,承認去年6月12日在金鐘參與暴動,被判入獄4年;一名20歲學生,被指去年10月1日在黃大仙向警員掟磚,被控以暴動罪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另有3人涉在去年7月28日在中上環一帶參與暴動,案件仍在區院審理當中。

至於涉及較多被告的暴動案件,包括:在9月28日金鐘一帶被捕,並被控暴動的近百名人士、10月1日荃灣發生警員開槍案的暴動案等,已轉介至區域法院排期。至於牽涉最多人被捕的11月理大衝突事件,警方先後拘捕了數百人,並有逾200人被控暴動罪名,近日仍有不少人被控不同罪名,涉及理大的暴動案件,大部份仍在排期階段。

區諾軒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140小時。(羅國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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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政治人物涉案 區諾軒襲警判社服

是次反修例事件雖然以「無大台」為綱領,意指不受傳統政黨控制,但運動中仍不難看見知名政治人物的身影,有部分更多次現身衝突前線而被捕,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就因去年7月7日至8日在油麻地遊行後,欲與警方談判,期間被指以揚聲器大聲講話和敲打盾牌而被控襲警,並被裁定襲警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140小時。

其餘多名泛民立法會和區議會議員,包括:鄺俊宇、許智峯、譚文豪;西貢區議會主席鍾錦麟,元朗區主席黃偉賢、中西區主席鄭麗琼等,亦曾在示威現場被捕。

另外,警方亦已經落案起訴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派資深元老李柱銘、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楊森、梁耀忠、單仲偕及蔡耀昌等15人,被控以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由於各人在本地政壇乃至國際上頗有聲名,案件引起大量本地以至國際媒體追訪。目前案件尚在轉交區域法院程序,未有審期。

去年10月13日,市民發起十八區商場「罷鷲」行動,下午APM商場爆發混亂,約20名警員進入商場,期間一名警察被人刺傷頸部,血流如注,防暴警察馬上追捕並制服一名青年。該青年後來被改控企圖謀殺罪。(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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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嚴重傷人案件轉高院審

去年示威中,發生一些較嚴重的罪行,包括一名18歲學生涉嫌向一名警員割頸,後來被改控企圖謀殺罪;另區議員趙家賢在太古城被一男子咬甩左耳,及何君堯擺街站被刺傷等,這數宗案件均會轉介高院審理。

此外,警方亦揭發多宗涉藏軍火及藏槍案件,包括在荃灣工廈發現大批軍火案,另發現有人藏槍並疑想在遊行中使用的案件,及清潔工在上水遭磚頭擲斃案等,案件會轉至較高級別法院處理。 

專家證人在法庭指,鐳射筆在36米內直射眼睛0.25秒,可造成傷害。(資料圖片)

鐳射筆被裁定可成攻擊性武器 

至於一些相對涉及較輕微罪行的案件,已陸續在裁判法院處理。其中有多名示威者被搜出帶備鐳射筆,被控以藏有攻擊性武器罪被控,案件亦曾惹起爭議。

其中一名案發時僅15歲少年,去年9月21日往屯門準備參與示威途中,被搜出身上藏有鐳射筆、改裝雨傘和行山杖等被檢控。被告原被控藏有合適作非法用工具,他解釋鐳射筆有觀星用途,惟控方引專家指鐳射筆在36米內直射0.25秒,已可對人體造成傷害。裁判官最後改裁定少年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並強調鐳射筆本身並非武器,但若用者懷有傷人意圖,便可視之為武器。該少年最終被判入更生中心,上訴被駁回。

去年的修例運動,港鐵是被針對對象之一,港鐵及輕鐵等設施多次受破壞,兩名少年被捕後承認刑事毀壞罪,除被判入更生中心,亦需賠償港鐵28萬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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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毀被告被要求賠償損失

此外,去年修例示威當中,亦多次出現破壞建築物及公共設施、建制政黨的議辦,和被指「藍店」的餐廳及商舖等情況,亦有多人因破壞交通燈、港鐵站及輕鐵站設施等被捕。

對涉及刑事毀壞控罪的被告而言,除需要面對監禁等刑罰外,更有可能被追討賠償。一對21嵗的孖生兄弟承認在9月7日破壞天水圍一個輕鐵站後被判入獄7周後,更被勒令向港鐵賠償23萬元;另一對15和17嵗少年,亦因破壞屯門3個輕鐵站的八達通機,被判入更新中心,並下令須賠償28萬元。

另一名30歲破產男亦因曾破壞旺角地鐵站内設施,認罪後被判入獄8個月。而他所破壞的設施達26萬元,另維修費用達110萬,超越裁判法院可下令的賠償權限,裁判官著事主以其他法律途徑追討。

2019年8月20日,一名男子於將軍澳連儂牆斬傷3人,一名女記者一度命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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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儂牆爭執多次釀血案

除大型示威外,示威者亦常在不同公共空間,例如行人隧道、天橋、商場等,轉化成表達意見的「連儂牆」。惟「連儂牆」亦多次引至不同政見人士爭執,甚至打鬥,亦曾有血案發生。

涉及「連儂牆」爭執而引發的輕微推撞事件,涉事者大部分都准以簽保守行爲方式解決,涉及較嚴重傷害的,亦有被判監,如去年7月11日,一名49歲醉酒的士司機路過淘大花園附近的「連儂墻」時,與在場男義工口角,的士司機不忿並向男義工頭部連毆13拳,男義工依然堅拒還手;事件在網絡廣傳,該的士司機最終因襲擊罪被判入獄5.5個月。另外,亦有數名因反對反修例運動,在「連儂牆」附近襲擊途人而被判監14天至數月不等。

法官郭偉健判早前刑時讚被告情操高尚,更斥與案無關的社運示威者行為極端。(資料圖片)

官讚連儂牆斬人被告情操高尚惹爭議 

最惹人注目的,當屬去年8月20日,一名50歲導遊持刀襲擊在將軍澳連儂牆聊天的數名人士,其中一名女傷者更一度命危。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後被判45月監禁。

該案引發另一段插曲,負責判刑的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判刑時以大篇幅批評示威者,指責他們借民主自由為名,作出「文革式」、「恐怖主義」的極端行為,令本港百業蕭條、人心不安;又引被告求情中表示:若判他重刑能讓事主釋懷他亦接受之言,大讚被告「情操高尚」。郭官的言論在社會上出現很大迴響,並認為郭官有偏袒之嫌。

終審法院大法官馬道立事後發出聲明,指已提醒郭官在觀感乃至實際上需要保持不偏不倚,避免在判詞中公開發出不必要的政見,並令郭官暫時不應處理有類似背景的案件,借此為事件降溫。

反修例示威衍生大量案件,部分被告最後獲撤控,但已被還押一段時間。(資料圖片)

亦有案件獲撤控及裁定脫罪

在過去一年的反修例事件中,警方共拘捕逾8,000人,亦檢控超過1,-000人,涉及案件亦數以百計,當中亦有部份涉及較輕微罪行。被告年紀較輕者,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亦有部份案件,控方檢視證據後決定撤控,亦有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當中包括一名男廚工在旺角9月一次衝突期間,在現場大叫「黑警死全家」,被捕後被控襲警罪,惟現場有片段拍到在場有警員曾說「玩硬你」,控方經考慮後決定撤控。另外,一名留英學生去年8月在黃大仙被捕後被指頭撞警員而被控襲警,他否認控罪,審訊時裁判官留意到被告被捕時面部並無傷痕,但他在警署拍照卻顯示他面部有傷,另醫院的驗傷報告亦指被告鼻骨骨折,作證警未能解釋被告的傷勢下,裁判官最終裁定證供存矛盾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亦有一名男子因涉及一個藏有彈丫的包裹被控,最終獲撤銷控罪,惟他獲釋時,已被還押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