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7613人被捕 約77%仍在調查中 78人須承擔法律後果
去年6月起反修例風波衍生連串示威衝突。律政司向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提交的文件顯示,由去年6月9日至今年2月9日,警方就反修例事件共拘捕7,613人,截至今年2月29日,當中1,235人已經或正進行司法程序包括被起訴、票控等,當中78人須承擔法律後果;有19人獲撤控。有512人獲無條件釋放、6人經警誡後獲釋放,仍有5,860人的案件仍在調查。
另外,就反修例事件期間招致的多少宗民事索償,律政司表示沒有個案與個別事件相關的分項數字,僅披露由去年6月1日起至今年3月15日,警務處被被入稟民事索償的個案數目共112宗。
512人獲無條件釋放
律政司指,根據保安局提供資料,自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2月29日,警務處就「反修例」事件共拘捕7,613人,涉及罪行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截至今年2月29日,7,613名被捕人中,1,235人已經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包括1,206人被起訴、27人被票控及2人直接簽保守行為。經司法程序,共有78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52人被定罪、25人須簽保守行為及1人被判照顧或保護令。19人獲撤銷控罪。其餘人士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
有5,860人的案件仍在調查中,包括保釋候查和俗稱「踢保」的拒絕保釋後被釋放候查。有6人經警誡後獲釋放,512人獲無條件釋放。
律政司指,刑事檢控科現時有超過200名檢控人員,一直設有一隊檢控人員專責處理有關「公眾秩序活動」的案件,鑒於最近案件增加,亦調派了新人手協助參與檢控決定的相關工作。
入稟向警務處民事索償 23宗屬「人身傷害」
另外,就反修例事件期間招致的多少宗民事索償,律政司表示沒有個案與個別事件相關的分項數字,僅披露由去年6月1日起至今年3月15日,警務處被入稟民事索償的個案數目共112宗。
據律政司資料,香港警務處去年度截至今年2月29日,共有127宗被市民入稟民事索償案件,為自2017-18年度以來最多,較2018-19年度的72宗,增約76%。127宗民事索償案中,約84%尚未結案,政府有7宗勝訴,0宗敗訴,雙方決定和解的有13宗,賠償金額共達66萬元。以性質分類,最多民事索償案涉及「交通意外」有63宗,其次是「其他」有36宗,「人身傷害」有23宗,該分類案件的賠償金額總額為40萬元,佔整體賠償金額約60%;餘下5宗性質涉及「不當羈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