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新制促機師「多勞多得」 憂礙航空安全 國泰:符合安全規例
國泰航空年今年9月修訂新入職機師的薪酬福利,條款將於12月1日生效。根據新修訂制度,薪金將比以往減少約一至兩成,且部分薪金及獎金將與飛行時數掛鈎。有國泰現職機師向《香港01》透露,新合約條款對收入影響巨大,憂慮機師遇上身體不適時,因收入考慮仍「頂硬上」堅持上班,或影響飛行安全。
國泰則會應指,新入職薪酬條件(COS18)推出約兩個月以來,接獲很多學徒機師和直聘機師的反應,又指國泰航空按照香港民航處編制的CAD 371(第二版)規例要求,制定公司的「准許飛行時間限制守則」(AFTLS)。國泰完全符合CAD 371的要求,其他於香港營運的航空公司亦須遵從該規例要求。
國泰航空於今年9月12日向內部員工宣布新入職機師的薪酬福利,將於12月1日生效。《香港01》取得新合約的細則條文,合約由以往沿用的COS08轉至COS18。當中顯示新入職機師,其薪酬制度將大不如前,不僅較舊制的薪金削減一至兩成,其薪酬計算方式亦會與飛行時數掛鈎。即新入職機師每月會獲得固定金額底薪,其餘則為每月實際飛行時數減去每月最少需達致的飛行時數,再乘以每小時飛行金額,相約三成的底薪數目;同時,新入職機師的年終獎金亦不再獲發13個月薪酬,同樣改以飛行時數計算,獎金亦相應減少,變相削減成本。
國泰稱,會繼續直接與學徒保持溝通,又指新入職薪酬條件(COS18)推出約兩個月以來,接獲很多學徒機師和直聘機師的反應,情況「令人鼓舞」,並稱國泰航空和國泰港龍航空繼續為在職機師及新入職機師,提供優厚的薪酬待遇、頂尖的專業訓練和上佳的事業發展機會。
國泰續稱,其航空安全記錄為全球前列,安全水平超越市場監管機構的法定要求,深信擁有最優秀的機組人員及最先進的系統,能確保航空安全。而國泰航空按照香港民航處編制的CAD 371(第二版)規例要求,制定公司的「准許飛行時間限制守則」(AFTLS)。國泰完全符合CAD 371的要求,其他於香港營運的航空公司亦須遵從該規例要求。
民航處:無接獲相關投訴
國泰航空推出新入職條款COS18約兩個月以來,民航處回應事件時稱,民航處並沒有收到任何有關該條款涉嫌違返第448C章第56條的報告或投訴。雖然如此,民航處會一如既往繼續密切監察各航空公司,以確保有關的航空公司符合民航處各項相關規定,保障航空安全。
根據《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448C章)第54條,任何在香港註冊而用於公共運輸飛行的飛機,其經營人必須制訂符合民航處指引文件《CAD371》(第二版)規定的「飛行時間限制計劃」,以規管每名機組人員的最高飛行時間及休息安排。民航處會定期查核航空公司的運作記錄,以監察機組人員的工作情況和飛行時數。
有關航空公司亦已進一步設立非國際民航組織強制的疲勞風險管理系統。該系統在接獲機組人員過勞的報告後,會利用特定的科學模擬技術,找出輪值制度、飛行模式和其他航務範疇潛在的危險,以便採取預防措施,減低風險。疲勞風險管理系統下設疲勞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為相關各方的代表,包括管理層、機師代表及具備航空醫學資格的醫生。委員會會檢視相關範疇,包括:(i)風險管理程序;(ii)安全保證程序;以及(iii)安全推廣程序。
如任何人知道或懷疑自己感到疲勞,或經顧及到將要進行的飛行後知道或懷疑自己相當可能會感到疲勞,以致可能危害飛機或其所載的人的安全,根據第448C章第55條規定,不得擔任該飛機的機組人員。另外,第448C章第56條 規 定,任何人如在飛行開始時,連續28日期間內的飛行時間合計超過100小時,則該人不得擔任在香港登記的飛機的機組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