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龕條例】龕場禁售期因資金不足倒閉 市民慘遭「退灰」

撰文:陳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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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正式刊憲及生效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規定私營骨灰龕場必須領有牌照或相關文書才能繼續經營,相關申請已於上月底(3月)截止,發牌委員會共收得144間私營骨灰安置的申請。記者對比發展局及發牌委員會文件,發現「表二」內的龕場,超過20間未有申請牌照或指定文書,即不能再放骨灰。若先人骨灰安放在未有申請牌照的龕場,又應如何處理?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表示,若市民需要「退灰」,又苦無地方擺放龕位,可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申請暫存灰位,首兩個月費用全免,其後每月80元,惟擺放期間不得拜祭。

紅磡有不少長生店,亦有店舖及住宅接受擺放骨灰龕。(資料圖片)
吳小姐認為政府應盡快發牌,方便市民拜祭。(譚威權攝)

香港樓價高,但有錢仍然有樓住,惟想找合適地方擺放先人骨灰卻暫時未能安放。港府去年6月設立私營骨灰龕條例,即時凍結全港私人龕位出售或出租,待龕場獲牌後才解封。禁售期內,若親人離世,市民可考慮使用食環署建議的方法處理先人骨灰(詳情如下)。惟有港人認為政府發牌過慢,吳小姐指希望政府能盡快讓市民妥善處理先人骨灰,清明節拜祭會更方便。她又指:「生人住嘅地方已經咁貴,死人住的又咁貴,政府應解決問題,而非立法就算。」

生人住嘅地方已經咁貴,死人住的又咁貴,政府應解決問題,而非立法就算。
市民吳小姐

記者對比發展局及食環署文件,發現逾20間私營龕場未有申請牌照或其他文書。有紅磡「龕位樓上舖」負責人向記者聲稱,他們並不視擺放骨灰龕為生意,亦不是骨灰龕場,只是幫助熟客,才讓他們擺放龕位,卻被誤會。條例生效後,他們亦已給予9個月時間,讓客人撤走並重新安置先人骨灰。除此之外,亦有殯儀館負責人指他們領有殮葬商牌照,客人只是暫放骨灰,故沒有申請牌照或豁免書。

沙田孝思園市場及營運總監梁永祥。(王海圖攝)

私營龕場文件申請程序繁複

有申請領牌的私營龕場沙田孝思園市場及營運總監梁永祥預計,截止申請牌照後,發牌委員會仍需至少半年至一年發牌。他又指是次發牌程序牽涉約11個政府部門,每個部門的要求均十分嚴謹:環保方面要留意污水及廢氣排放;屋宇署負責樓宇安全及消防安全;機電工程署則負責審批龕場的供電措施是否符合標準等,大部分均需要專業人士提交意見,花費的時間較長。

龕場遞交資料後,發牌委員會再就資料提出意見修正,梁永祥說:「來來往往,花費時間很長。」他又指,曾有市民致電該龕場查詢先人離世後的龕位安排,他亦只好根據食環署資料回覆。面對申請程序繁複及冗長,據他所知有龕場沒有足夠資金應付禁售期間的支出而倒閉。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發言人任國棟指,政府遞交立法會的文件中,已預視單梯式樓宇的龕場不會獲得牌照。(王海圖攝)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發言人任國棟指,2016年政府遞交私營骨灰龕條例予立法會時,文件中已預視部分住宅區內,單梯式樓宇的龕場不會獲得牌照。紅磡區內,正正有一些龕場位於住宅區單梯式樓宇。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發言人謝世傑提醒市民,政府有骨灰暫存服務。(王海圖攝)

有市民被逼3個月內「退灰」

謝世傑過去曾收到求助指,有市民到龕場後被告知需於3個月內退灰,即取回已放的先人骨灰龕,感到無助。謝世傑提醒,若市民遇以上情況,可選擇食環署的骨灰暫存服務,首兩個月是免費,其後每個月需付80元;他指暫存服務手續簡單,而且有足夠的暫存位。惟他認為政府宣傳及公眾教育方面不夠主動,令很多市民不知應如何處理。

政府8年前提出「區區有龕位」,食環署提出的24個選址,只有鑽石山靈灰安置所及長洲墳場成功擴建,增加2,540個龕位。位於灣仔黃泥涌的墳場的龕位預計今年落成,可提供855個龕位。

受訪市民對「區區有龕位」有保留

香港龕位不足,輪候時間長,市民李先生指先人骨灰未能上位,不少人會暫放長生店或殯儀館,場所的環境很差,可能只用布袋盛載先人骨灰,便放在椅上讓你拜祭,所以若能盡早解決是好事。

對於「區區有龕位」,市民卓先生則持相反意見,他認為過往把龕場集中在某個地點的方法尚可,造成每年清明節的交通問題。他反對區區有龕位,認為每區的居住環境,生人已成問題,如果放死人就會有其他問題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