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場去留.政策分析】民政局倡保留高球場 劉江華做得好?
佔地逾170公頃的粉嶺高爾夫球場是否應收回建屋,緩解住屋問題,近期一直是社會焦點。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昨日(3月20日)發表有關私人遊樂用地契約的檢討報告,並展開為期半年的公眾諮詢,但所謂的諮詢,令人覺得根本是為保留粉嶺高球場度身訂造。
更大的問題是,今次報告顯示政府內部對於房屋問題的取態,都可以展現出截然不同的兩種取態:民政事務局作為一個管體育的政策局,當然傾向保留高球場。但由於高球場牽涉具爭議的土地用途問題,屬發展局的管理範疇,社會亦有強烈呼聲要求回收球場。對於這類問題,本來就需要由特首林鄭月娥展現「長官意志」親自拍板,決定政策優次,而不是又以諮詢為名議而不決。
其實類似的事件也出現過。當年曾蔭權政府想發展啟德體育城(現稱啟德體育園),但梁振英上任後意圖收回土地建樓,政府內部意見也不統一,但作為最高領導人的特首未有一錘定音,結果只能是「邊個霸先邊個贏」,更演成問責班子人士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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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重視體育屬正常 難道要越權管房屋地政?
今次民政事務局公布諮詢安排,建議從體育角度考慮私人遊樂場的契約,被外界狠批妄顧基層市民主住屋苦況。但民政事務局本業就是要主理體育,而不是主責房屋地政的部門,對體育用地自然是「多多益善」,與其相關的體育界、球會持分者,亦必然會一致反對收回一個大型的高球場。故此在該局諮詢文件中,著重體育角度其實是正常之舉。
但最奇哉怪也的是,發展局屬下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2月開會討論時,就拿出了粉嶺高球場作為土地選項,特地提出了「局部發展」和「全面發展」兩個方案。小組預計會在4月,就土地供應來源展開另一個諮詢,其中就包括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問題。如果從土地角度而言,理應是傾向收回高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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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政策局議題 須由「長官意志」直接拍板
對於這種跨政策局、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議題,政府是應該考慮到社會根本利益,然後由特首按各個問題的迫切程度,拿出一個最終的立場,統一處理。再加上,本身土地房屋問題本來就具有凌駕性,粉嶺高球場佔地相當於一整個荃灣區,在建屋土地短缺之下仍保留供富人揮桿作樂,可算極為奢侈,民意亦已相當清晰是支持收回高球場。如果政府同意這一點,就需要開宗明義告訴公眾,政府認為球場有發展價值,問題只是如何發展。
偏偏今次政府就作了一個最壞的示範,就是不同的政策局各自為政。民政事務局在2014年6月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成員包括發展局、地政總署及其他相關決策局和部門的代表。但弄來弄去,結果兩個政策局對同一塊土地的發展問題,搞出兩套截然不同的諮詢方向。這美其名是「廣納雙方意見」,實際上是政府連基本的內部統合都沒有做,欠缺明確的政策意志。結果底下的官員也就無所適從,只能「各有各做」,最後得出來的結果,也只能是各執一詞,既然大家沒有「共識」,然後又拖到天荒地老,又變成另一件典型的議而不決案例。
粉嶺高球場的契約本來在2020年便會到期,現時又有公眾關注,已是扭轉整套政策的絕佳時機,政府如此一拖再拖,到最後結果會是如何?公眾大概已經「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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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體育園前車可鑑 民政局曾被捲入政治風眼
其實類似這種「一個政府,兩種立場」的事情,過往已經發生過。當年曾蔭權政府經過研究後,認為啟德區內需要更多的體育設施,於是曾蔭權在2011年的施政報告中,拍板發展啟德體育園,於九龍前啟德機場北停機坪西部,擬撥出28.2公頃土地興建。其時民政局長曾德成已經「落水」做好初期工作,聯絡好體育界人士,擬定合作安排。
不過到了2012年中,特首換成認為「體育界無經濟貢獻」的梁振英。梁振英挾著「房屋特首」之名上台,當時房屋供應又不足,想打這幅廿多公頃的「市區靚地」主意實屬正常。翻查報道,梁振英甫一上任即指示發展局重新檢討啟德發展區土地用途的規劃。發展局及後在同年9月提交報告,消息指該局傾向挪騰該幅地建屋,並獲梁振英及當時任政務司司長的林鄭月娥認同。至於原有場地安置問題,當局沒有明確說法,有傳聞指是「發配邊疆」至大嶼山欣澳。
基於當時已「生米煮成熟飯」,早期規劃已經完成,所有法定程序都已解決,體育界又熱切期待新場地,要是臨時變卦政府再無信諾可言,曾德成自然不肯。據報在該年10月的一次政府高層會議上,林鄭月娥向曾德成及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表示,政府會考慮更改體育園計劃。兩人對此強烈反彈,有指曾德成甚至「拍枱」表示,不會為政府轉變立場解畫。
最終「變卦」行動沒有成事,啟德體育園最快今年內可動工。不過政壇傳聞指,曾德成正是因為在這件事上和梁振英及林鄭月娥鬧翻,成為他2015年被撤換的最重要原因。
無共識之下只能「先到先得」 誰憐劏房戶之苦?
說回粉嶺高球場。當然要說今次政府的內部不統一,會導致政府內部撕裂,或許言之尚早。可是啟德體育園的經驗正好告訴公眾,如果政府對於這種涉及重大爭議的政策,都沒有最高層統一的立場,而是交由各個涉事政策局自行「講數」,結果必定是「沒有共識」,最後那個政策局率先佔了該幅地、有權在手,擺成「米已成炊」,誰就有權繼續使用。
粉嶺高球場自1930年起,以象徵式地價批給香港高爾夫球會,運作多年。可是時移勢易,土地供應不足之下,暫時停止這個一般市民難以接觸的運動,變成「凌駕性的公眾利益」,再加上該幅地本來就是官地,政府收回發展是理所當然。
只不過目前佔有該塊地的高爾夫球會,成員非富則貴,連行政會議5名成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等政要,據報都擁有會籍,牽涉眾多上層利益。而主其事的民政局,基於相關持分者的要求提出保留方案,本來無可厚非,民政局長亦不可能越權以房屋、土地角度思考高球場去留,若要為了公眾利益發展這塊地皮的去向,根本只能由特首拍板。如今連政府內部取態都不統一,回收高球場建屋的構想,大概只有三個字可以形容:凍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