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價官地】酒店一年1200元租官地搞茶座 地政署:正檢討收費

撰文:陳潤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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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東一幅面積1200平方呎的土地,現時被豪華酒店用作露天茶座,然而每年租金竟然只需1200元!以為業主大發慈悲?原來賤價出租的業主正是地政處。
《香港01》取得官地被租用作露天茶座的全港數字:現時有約4萬呎官地被政府租出作露天茶座,一年卻只合共帶來1.1萬元的公帑收入。廉價地租背後,受益人卻未必是小店東主。有餐廳東主表示,取得露天茶庭牌照後,被業主加租五倍,影響經營。
原來政策已沿用15年,最初是亞洲金融風暴後,政府作鼓勵地區經濟之用;但政策離奇沿用1972年的收費標準,令地租低得荒謬。地總總署回覆指已着手檢討,會適時交待工作進度。

目前全港有167間食肆向政府租用官地作露天茶座,合共租出約40,417平方呎。圖為尖東海傍的露天茶座。(余俊亮攝)

夜幕低垂,尖東海傍擺滿茶座,迎接遊客飲酒作樂。位於尖東市政局百週年紀念公園噴水池附近的海景嘉福酒店,地下同樣設有闊落的露天茶座,吸引不少外籍客人前來享受夜生活。翻查資料,該茶座面積約1200呎,原屬官地。雖然位處黃金地段,但地政署只以每年租金1200元租出。酒店級消費場所,政府卻以象徵式價格出租,酒店只需賣出約20支啤酒,便抵銷一年租金。

位於百週年公園尖東噴水池附近的海景嘉福酒店,酒店地下設有1200平方呎的露天茶座,但地政署只以每年租金1200元租出。(余俊亮攝)

2002年梁錦松推出 時值亞洲金融風暴

現時如食肆位置許可,食肆東主可自行向政府申請租用餐廳附近的官地,擴充作露天茶座。有興趣的東主,可先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申請設置露天座位,獲批後再由分區地政處發出土地牌照,並遵照1972年的《土地(雜項條文)規例》收費標準交費(詳見另稿)。政策由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於2002年推出,當時香港經歷亞洲金融風暴,為振興本土經濟,梁率先於西貢推出露天茶座試驗計劃,結果參與計劃的食肆生意大增,及後於全港推行。

出租4萬平方呎 年收入僅1.1萬

為了解政策實施情況,記者多翻向地政總署要求公布數字,歷時數月,終獲地政署提供全港18區牌照資料(詳見下圖)。

目前全港有167間食肆向政府租用官地作露天茶座,合共租出約40417平方呎,面積大於一個7人足球場。租用人除了茶餐廳、酒吧、西餐廳、酒樓外,亦有5間豪華酒店,包括富豪東方酒店及九龍香格里拉大酒店。然而,政策每年只為港府帶來11010元的租金,平均呎租一年僅為0.25元,相比市價可謂極盡便宜。

18區當中,元朗區有多達33間食肆正租用官地作露天茶座,屬全港最多,其次為西貢區,有27間。不同地區的租金計算有分別,港島及九龍部份區域為每平方米10元(即每平方呎約1.07元),新界則劃一每平方米3毫(即每平方呎約0.03元),相差33倍,但新界區同時設定最低租金5元。

於元朗開設西餐廳的曾先生,現時正租用餐廳外的50呎官地作露天茶座,生意大幅上升,但前年簽下的6年租約屆滿,業主見狀即大幅加租五倍。(譚威權攝)

【賤價官地】官地收費沿用1972年標準 最低消費僅5元

原意振經濟 業主最受惠

雖然政府以超低價出租官地,但若食肆東主不是舖位持有人,受惠人可能只有業主。於元朗經營西餐廳的曾先生,現時正租用餐廳外的50呎官地作露天茶座;他表示,露天茶座可以吸引到帶同寵物的客人、吸煙客及年輕人等光顧,對生意大有幫忙。然而,他表示簽下的6年長約於前年屆滿,業主見狀即大幅加租五倍。

為應付高昂租金,曾先生親自密密加班,後來更捱至生膽石入院。「固然我哋不用繳交很多錢給政府,但(業主)的加幅是大到我想像不到,所以覺得都幾辛苦,可能比無露天牌照更辛苦。」曾先生嘆道。

測量師陳超國表示,當食肆東主申請到牌照後,業主往往會因應政府批出牌照而加租,加幅一般會以店舖室內呎租的一半呎租乘以露天茶座面積計算。

議會陣線朱凱廸則指,是次修改會議程序是對立法會基本權利的最大自閹,又指是次修訂或違反公共財政條例,做法極不合理。(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地政署:現已着手檢討​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表示認為政府需盡早就官地收費檢討及作公眾諮詢。他認為雖然政府平租官地,但作為租用人的餐廳東主卻未能得益,情況並不理想,但即使現時促請政府以市價出租官地,不見得就會令業主減低租金加幅,最終反令餐廳東主兩面受壓;朱認為,土地的使用需配合社會公益及社會發展目標,就地政署正就官地出租或使用檢討,他提倡未來需要更多公眾參與及諮詢。

地政總署回覆表示,食肆設置露天座位通常屬臨時性質,食肆並不享有土地的獨有使用權。署方認為性質與慈善團體擺放街站、電影公司申請佔用外景拍攝地點等,更為接近。不過,基於公眾對政府土地費用偏低的關注,署方現已着手檢討,會適時交代工作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