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敬基及鍾劍華等6人被列通緝名單 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通緝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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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今日(24日)公布新一輪通緝名單,涉及6名海外港人,包括藝人鄭敬基、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黃大仙區議會前議員劉珈汶、新聞工作者何良懋及張晞晴。當局指,他們分別涉煽動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各懸紅100萬元。國安處指各人涉嫌出賣國家,罔顧港人利益。

警方國安處在12月24日的記者會公布新一輪通緝名單,涉及6人,包括黃大仙區議會前議員劉珈汶、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藝人鄭敬基,以及何良懋,張晞晴。(梁鵬威攝)
警方國安處在12月24日的記者會公布新一輪通緝名單,涉及6人,包括黃大仙區議會前議員劉珈汶、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藝人鄭敬基,以及何良懋,張晞晴。(梁鵬威攝)
鄭敬基。(資料圖片)
鍾劍華。(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對於警方國安處新增6人通緝名單,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在中午的記者會指,劉珈汶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身分,網上鼓吹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向外國要求對中國、香港制裁,例如廢除香港經貿辦特權。鍾翰林早前分裂國家、洗黑錢罪名監禁,欺騙懲教署旅遊而沒有回港,外地繼續平台例如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鼓吹港獨。鍾劍華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2024年5-6月不同平台鼓吹港獨,促外國對中國、香港制裁,要求關閉經貿辦。何良懋2022年7月不同平台,透過選舉公投要求香港自決、自治。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右)12月24日與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中)、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左)在政總見記者。(梁鵬威攝)

至於鄭敬基則涉及要求對相關官員制裁,而張晞晴,2022年8月起在香港自由委員會鼓吹香港獨立,期間要求外國對香港實施制裁。上述案情嚴重,警方高度重視,會每人懸紅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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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打擊對象通緝時間較長,繼續不同方式危害國家安全,不要以為身處海外就逃避責任,必然依法追捕,打擊罪犯,全力違法必究、雖遠必誅,市民應該避免與潛逃者有金錢瓜葛。

鄭敬基及鍾劍華等6人被列通緝的相關罪行:

涉案人士/所涉罪行/相關案情

1.劉珈汶/「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及二十九條)/「香港民主委員會」要員,於 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5 月期間,持續透過不同平台和方式,包括與外國政府官員、國會議員及政客會面、出席公開活動發表演講、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或影片等,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以及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2.鍾翰林//2023 年 12 月至2024 年 5 月期間,持續透過不同平台和方式,包括成立「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與外國國會議員及政客會面、出席公開活動發表講話、接受傳媒訪問、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等,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以及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3.鍾劍華/「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及二十九條)/於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間,多次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於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間,持續透過不同的平台和方式,包括接受傳媒訪問、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等,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4.何良懋/「顛覆國家政權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自2022年7月起,聯同他人籌組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政權機關而發動「公投」,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

5.鄭敬基/「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及二十九條)/於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間,於社交媒體平台 操 作 一 個 名 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並多次透過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央和特區官員進行「制裁」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6.張晞晴/「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及二十九條)/2022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間,以「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並多次透過發表演講、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許智峯、郭榮鏗、袁弓夷、郭鳳儀、邵嵐、許穎婷及任建峰正被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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