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賴振邦曾以戶名「接完紙鶴未」 談製炸彈遙控裝置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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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及另一激進派組織串謀殺警案,今(25日)在高院續審。庭上提及,警方在拘捕被告賴振邦時,在其工作室檢取了一部手機作證物。負責調查該部手機內容的警員供稱,他發現該手機登入了名為「接完紙鶴未」的Telegram帳戶,曾和另一用戶「Google drive Google Inc」提及如何製作炸彈遙控裝置。另據獲復原手機搜尋紀錄,手機使用者曾搜索「山埃」、「黑火藥」、「炸彈發展史」等字眼。

警方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前的搜查行動中,於荃灣一工廈單位搜出大量物品調查。(資料圖片)
警方在12月8日遊行前的搜查行動中,於荃灣一工廈單位搜出大量物品調查。(資料圖片)
警方在12月8日遊行前的搜查行動中,於荃灣一工廈單位搜出大量物品調查。(資料圖片)
警方在12月8日遊行前的搜查行動中,於荃灣一工廈單位帶走大量物品調查。(資料圖片)
警方在12月8日遊行前的搜查行動中,於荃灣一工廈單位帶走大量物品調查。(資料圖片)

屠龍荃灣貨倉有11支伸縮棍

法證化驗師吳嘉豪今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他於2020年2月27日完成檢驗在「屠龍」荃灣貨倉檢獲的11支伸縮棍。吳指出,該些伸縮棍均是以同一方式展開,即不需要按任何按鍵,只需要用力「揈出嚟」,伸縮棍展開後共三節,總長度約為63厘米。

警方有檢驗賴振邦手機

偵緝警員梁樂文供稱,警方在拘捕被告賴振邦後,將在現場檢獲的手機交由他調查,他隨即將手機交由網絡安全及罪案科使用Cellebrite程式進行法證檢驗。網罪科同事完成破解後通知梁檢視手機內容,梁從中揀選與案件有關的資料或證據,再交由網罪科同事擷取相關資料到光碟中保存。

被告賴振邦被指在telegram用「接完紙鶴未」作為其帳戶名稱。(資料圖片)

賴曾與另一用戶談炸彈遙控裝置

梁續指,他檢視賴被捕時所檢取手機的內容時,發現該手機登入了名為「接完紙鶴未」的Telegram用戶,曾與另一用戶「Google drive Google Inc」提及如何製作炸彈遙控裝置,梁其後調查發現「Google drive Google Inc」為本案被告蔡凱明。控方案情指,「接完紙鶴未」為賴振邦的TG用戶名稱。控方另展示電話內獲復原的搜尋紀錄,發現當中有「山埃」、「黑火藥」及「炸彈發展史」等字眼。

控方代表周凱靈完成主問後,表示她身體不適,並有些許發燒。她在向辯方了解後,得知針對梁樂文的盤問今日必然未能完成,故申請押後審訊至明早續,獲法官張慧玲批准。

(由左至右, 不計懲教員)女被告劉佩凝、張俊富(無眼鏡,打呔)、李家田、許湛榮及嚴文謙。
(由右至左,懲教員除外)被告賴振邦(無眼鏡)、張銘裕、許湛榮、嚴文謙、張俊富(無眼鏡,細頭)、李家田。

被告依次為張俊富(23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李家田(25歲)、賴振邦(30歲)、許湛榮(25歲)及劉佩凝(24歲),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謀謀殺罪、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