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車房爆炸 女死者丈夫索償 車房東主遺孀需賠72萬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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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2015年發生車房爆炸案,一名維修技工在修理石油氣的士時,洩漏石油汽引致爆炸釀3死,隔鄰玻璃店女店主死亡,其丈夫向房東主的遺孀,及當時做維修的車房技工索償,聆案官今(18日)就車房東主遺孀的賠償額下判辭,裁定她需向女死者的丈夫賠償72萬元。技工已被裁定需負責任,賠償金額待定。
原告為玻璃店女東主伍靄霞(64歲)的丈夫兼其遺產管理人伍乾元,被告分別為車房技工黎駿豪、車房東主胡漢偉的遺產管理人曾頴詩,以及車房單位業主古有蓮。
技工亦負相關責任賠償額待定
判辭透露,技工和車房東主的遺產管理人已被裁定負有相關責任,技工的賠償額待定,是次判辭只處理車房東主所需支付的賠償額。技工因事件於2020年被裁定3項誤殺罪成,被判囚8年。此外,原告展開訴訟後,未有繼續控告單位業主。
聆案官在判辭指,車房東主的遺產管理人需就喪失親人、喪禮費用,女東主所受的苦楚、因其去世而損失的收入等,向原告支付合共約72萬元。此外,車房東主的遺產管理人亦需向原告支付相關利息和訟費。
案件編號:HCPI39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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