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 證人稱和女被告設眾籌頻道 發文稱要擊殺至少30警員
「屠龍小隊」及另一激進派組織串謀殺警案,今(3日)在高院續審。「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第五日出庭作供,指他在Telegram認識女被告劉佩凝後僅2日,便與對方一同開設眾籌頻道「育龍」,以替「屠龍小隊」眾籌。後來因頻道被懷疑為假冒,黃著隊友剪輯宣傳片作宣傳,結果反應熱烈,女被告經「育龍」收到至少100則新私訊。黃又指,他於案發前兩天曾撰寫文宣在「育龍」發佈,內容提問有否手足「願意玩真屠龍online game」,指他們目標「集齊最少30粒龍心」,即擊殺30名警察。
黃振強今作供時同意,「屠龍小隊」屬有一定聲譽的勇武份子。就「屠龍」的資金來源,黃稱他約於2019年8月在TG認識了一名自稱為「中學女教師」的人,並在其介紹下以「人搭人」形式認識了不少「金主」或「家長」。
黃振強指向女被告劉佩凝表示想買槍 對方回應「自己做家長」 並轉賬1萬元
及至10月,黃認為「屠龍」可仿效政治團體眾籌獲取營運資金,其後他經嚴文謙認識TG名為「So fairy」的被告劉佩凝。黃於11月4日首次與劉展開對話,他先是表明身份:「我係屠龍揸fit人」,稱望查證對方的身份,劉則表示她是群組管理員。黃庭上補充,劉當時是示威者群組「春田花花」的頻道管理員。
同日稍後時間,劉表示:「有需要幫手可以出聲」,黃隨即回應:「要錢、資金講真」。劉提問:「要幾多?幫到我就幫,唔得我就私人錢」,惟黃稱:「你未必得,萬萬聲,寧願你轉介有錢嘅人嚟」,並透露他想買槍。劉最後表示可「自己做家長」,並轉賬1萬元給黃。
控方續展示黃的TG訊息,顯示嚴文謙於11月6日向黃表示「諗到個R資助方法」。黃庭上指,嚴當時的意思是指,劉會為「屠龍」開設新頻道「育龍」以眾籌,之後再透過「春田花花」和「老豆搵仔」兩個示威者公開頻道為「育龍」作宣傳。
開設新頻道「育龍」以助眾籌遭質疑 發宣傳片和接受訪問 證明是「真屠龍」
劉之後向黃發送一段自撰文宣:「我哋係一班前線小隊屠龍,相信大家都聽過,平時睇片都睇唔少,我哋呢班人放棄咗生活上太多太多嘅嘢」,在經黃確認後在「育龍」頻道發佈。黃庭上指,他和劉同為頻道管理員,但他在特別情況下才會寫文宣,其他時候頻道大多由劉管理。
黃另提及,在「育龍」成立之初,有不少人質疑「屠龍唔會咁高調」,指他們是「鬼」。黃後來先後多次以「屠龍」成員身份發文澄清;又將李家田剪輯的宣傳片發佈至「育龍」;黃更為證明他們是「真屠龍」而化名為George接受《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的訪問,並欲藉此增加知名度和眾籌金額。
控方聽罷關注宣傳片段的效果,引述黃當時向劉發訊息稱:「條片出咗反應幾好」,劉回應:「FC post出左,我電話俾人炸爆,好多人話想幫手」,黃隨即著她先處理捐錢的留言。黃庭上指,當時宣傳片的反應很熱烈,劉稱目測至少有100條訊息找她。
案發前兩天發新文宣 問是否有「家長」課金 支援玩家玩「真屠龍online game」
至於「育龍」所籌得款項的用途,黃則指該些眾籌金錢均不能隨便便用,而須全數轉交給黃,用以支付「屠龍」相關的所有開支。
及至11月23日,黃在TG向劉表示:「我地嚟緊有大行動」,著對方致電他。黃庭上憶述,當時在電話中向劉提及「嚟緊會配合其他隊用槍和炸彈」,吩咐劉「加大眾籌力度」,因為需要資金幫隊員安排「走佬plan」。
最後於案發前兩天,「育龍」發佈一則由黃撰寫的新文宣,稱「若有手足願意玩真屠龍online game,公會任務目標係集齊最少30粒龍心,有冇家長願意永久課金/支援玩家」。黃解釋指,「30粒龍心」意指最少擊殺30名警察。
被告依次為張俊富(23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李家田(25歲)、賴振邦(30歲)、許湛榮(25歲)及劉佩凝(24歲),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謀謀殺罪、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