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喜茶判入教導所 少年現精神問題獲保釋考入大學 官改判緩刑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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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2020年與他人在沙田「和你sing」活動上破壞內地連鎖飲品店「喜茶」,事前疑曾在Whatsapp鼓勵他人「裝修」,少年被裁定刑事毀壞罪成後被判入教導所。他早前提出上訴,指他非發出該訊息的人,又稱他入教導所後,曾因精神問題入院,希望能獲減輕刑罰。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期間,更成功考入大學。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今(2日)駁回少年定罪上訴,但准撤銷其教導所刑期,改刑判他監禁4.5個月,緩刑2年,並寄語少年說:「今次畀你緩刑,你就繼續努力學習。」少年聞判後落淚說:「感謝閣下!」

上訴人侯羿同(現已20歲)被控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入教導所。

上訴人侯羿同因刑事毀壞罪,原被判入教導所,刑期上訴得直改判囚4.5月但准緩刑2年。(資料圖片)

涉案訊息非侯發出

侯爭議涉案Whatsapp訊息並非由他發出,又指該些訊息不帶煽惑意圖;並稱他被原審判入教導所後,曾因精神問題入院,希望法庭能考慮更生中心。張官早前下令為侯重索取教導所適合性報告,該報告指侯現不適宜進入教導所。

數名少年刑毀新城市廣場喜茶店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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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期內行為良好並考上大學

代表侯的律師今進一步陳詞指,侯在保釋期間行為良好,中學文憑試成績不俗,成功考上大學,其後因精神問題需入院。張官指侯原審時曾稱一時貪玩,是次報告卻否認犯案,完全沒有悔意,又指侯也可能在報告中誇大病情,屢次缺席覆診。

官指緩刑是有把刀在其頭上

律政司認為侯的定罪理應判處拘禁式刑罰,判緩刑會過輕。張官則指侯曾在教導所囚禁逾100天,現判緩刑也算可行,並說:「起碼有把刀係頭上。」最終維持定罪,但撤銷其教導所的刑罰,改判緩刑。

案件編號:HCMA16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