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認破壞喜茶店設施 官稱不欲給被告假希望 須還押取報告候判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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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少年響應各區商場的「和你Sing」活動,並涉嫌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喜茶」店破壞,其中一名16歲少年早前已認罪,並被判社會服務令。今(3日)再有一名17歲被告在沙田法院承認刑事毀壞和拒捕罪名,裁判官溫紹明稱,因上級法院已頒下具約束力的判決,他不想給被告假希望,故先把被告還押,並把案押後至2月17日判刑,以候被告的更生中心、教導所及勞教中心等報告,又下令被告須賠償3800元。

被告姓周(17歲),承認去年5月13日刑事毀壞於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喜茶」店,並抗拒警長51030的拘捕。

周在現場逃脫兩日後被捕

案情指,當日有網民號召在各區商場作「和你sing」活動,有便衣警員喬裝顧客在「喜茶」店內。晚上9時許,多名身穿黑衣及蒙面人突衝入店舖,並用石頭破壞店內兩部收銀機及一部八達通收款機,並有一人在門外把風。喬裝警見狀即嘗試制止,並制服兩人,但他們奮力掙扎,姓周被告成功掙脫,惟另一被告被捕。警兩日後拘捕周,他警誡下保持緘默。

事件發生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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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群約有指示入店內破壞

警方檢查當場被捕被告的手機,發現有人在案發前約18分鐘,在一個叫「heycondom」的通訊群組中聯絡,周及該被告均為群組成員,二人有在群組內提供逃走路線,又被要求按指示衝入店舖內破壞,另周在另一個群組中,曾向成員建議要帶備的工具。

周原想當老師

辯方求情指,周現就讀中五,與家人關係良好,他希望能成為教師,卻因本案而夢想破滅,但仍努力讀書以準備文憑試。辯方又指,周本性純良,現已非常後悔,希望法庭考慮判感化及社會服務令。

官稱上級法院已頒下具約束力指引

惟溫官稱,因上級法院已頒下相關案例,並對反修例案件的判刑指引,他不欲給被告假希望,故會索取其他報告。

同案的另四名15至17歲被告,全部否認刑事毀壞、拒捕及阻差辦公罪,案件押後至3月23日作審前覆核。

案件編號 :STCC264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