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兩16歲少年涉刑毀「喜茶」設施 准以5萬元保釋

撰文:郭顥添
出版:更新:

日前有網民發現在多區商場聚集,期間數名男子疑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飲品店「喜茶」進行破壞,遭便衣警制服,其中兩名與案有關的16歲少年,被控刑事毀壞及拒捕等罪名,今(16日)在粉嶺法院提堂,二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29日於沙田法院再提訊,兩名被告獲准以5萬元保釋,不准離開香港。並晚上7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以及禁足新城市廣場。

兩名被告均姓周,同樣16歲,被控於今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飲品店「喜茶」內,損壞兩部收銀機顯示屏,一部八達通機,總值15,200元。案中首被告亦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一名警長的拒捕。

案發時現場約有50多人,他們以爭取社會訴求,及慶祝特首林鄭月娥生日等為由而聚集,期間兩名被告與一名不知名男子,疑闖入該飲品店進行破壞。警員見狀即截停3人,首被告疑曾掙扎,其餘兩人成功逃脫。次被告昨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