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涉721暴動 何桂藍未遇襲仍射水 次被告稱無力感重
元朗721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名「非白衣人」被控暴動案,今(25日)在區域法院續審。上周開始作供的次被告庾家豪,今續接受控方盤問。控方指庾雖聲稱為阻白衣人襲擊而射水,但影片所見,當時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並未遇襲,又指庾當時應意識到有人使用滅火筒,卻沒有後退或離開,反而走到前方。庾同意這是他當時的反應,並稱因當時無力感好重,整個人「呆咗」,未能留意到身旁人的動向。
庾稱為阻白衣人襲擊而射水
被告庾家豪(39歲)被指當日曾在閘內向白衣人射水,庾自辯時解釋,當時為阻止白衣人攻擊他人,並非想襲擊白衣人。控方卻指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後來曾向右邊移動,似是在避開水柱,但何未有遇襲。庾同意,但指當時有白衣人在何附近。
控方質疑射水未能停止紛爭
控方續指,在閘內人士向外射水後,白衣人並未繼續追著何,轉而望向閘內的人士。庾同意,指射水人士成功令施襲者和受害人的距離擴大。控方質疑,射水行為未有因而停止,庾亦未有阻止該射水人士,之後更曾伸手調整水喉射擊的方向,但當時何並未受襲。庾同意,但指白衣人距離何僅一兩步距離,故他想繼續保持兩人的距離。至於水喉後來瞄準的方向,庾指水喉非由其控制,他不清楚另一人的目的為何。
控方另提及,當人有閘內人士高呼:「要拉住兄弟」,庾其後的行動可見他視自己屬於兄弟的一群,需要「互相保護」,庾不同意。
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當時無力感很重未留意到身邊人動向
庭上之後續播放片段,顯示現場突然有煙霧噴出。庾稱記憶中煙霧並無特別的味道,估計煙霧應是由滅火器噴出。控方指庾當時認知閘內有人使用滅火器,但卻未有退後或離開,反而衝到閘內人士的前線並停留了一段時間。庾同意,並稱他當時的「無力感好重」,不知道自己可以做到什麼,感到整個人「呆咗」,未留意到身邊人的動向。
控方繼而指出,當人人都向後退時,庾仍選擇留守在前線,是藉人多勢眾為閘內人士增加聲勢,庾不同意。
控方對七名被告的指控。(詳看下圖)
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6歲)、庾家豪(39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同被控一項暴動罪。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 DCCC 113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