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渉721暴動 鄉事派曾稱只是表吓態 以警告不要入元朗搞事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元朗721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名「非白衣人」被控暴動案續審。前元朗區議員黃偉賢今午(15日)續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黃稱他收到消息指鄉事「吹大雞」後曾向一名姓鄧警長查詢,鄧表示已有部署,鄉事派的區議員亦稱,只是:「表吓態」,及想以此警告年輕人不要入元朗搞事,故他不擔心721會有事發生。直至當晚收到林的電話,林稱有黑衣年輕人被人打得好傷,他又收到居民傳來有關白衣人聚集及籐條的照片,才覺事態似乎變得嚴重。他當晚約凌晨一時回到元朗,曾有白衣人衝向他,他即向一部警方衝鋒車的司機表明身份及求保護,但該司機即把車駛走,令他十分憤怒。

元朗區前區議員黃偉賢稱鄉事派的區議員曾稱只是「表吓態」,故當初並不覺事態嚴重。(劉安琪攝)

告知鄉事欲吹大雞鄧警長說得架啦

黃偉賢下午續稱,他在2019年7月中已先後向鄉事派區議員、警察公共關係科(PPRB)及其他同事查問元朗區會否有示威行動,各人均稱沒有收到消息。直到7月19日,有村民致電黃稱:「收到風鄉事721吹大雞?」黃即致電鄧警長告知消息,鄧聞言平靜地稱:「有部署,得架啦,有安排。」黃稱當時感覺鄧「胸有成竹」,故相信警方得到的消息更多,故未有再追問。

鄉事區議員回覆行動表吓態警告年輕人

黃其後致電鄉事派區議員查詢情況,對方表示行動僅「表吓態」,只是警告年輕人不要入元朗「搞事」,只要他們不要挑釁便沒事會發生。陳官聽罷問黃如何理解「表吓態」?黃認為意指「Show Quali(展示實力)」。當時聽到警方的說法和鄉事「派定心丸」後,他並不擔心721當天會有事發生。

晚上收到白衣人聚集及籐條照

及至案發當日下午,黃在港島區監察遊行情況時,收到林電話指收到消息稱「元朗動員打仔」,黃將其所得消息告知林,著林不用擔心,指他們只是:「按劇本辦事」。陳官問何謂「按劇本辦事」,黃稱當日下午陸續收到一些元朗白衣人聚集或籐條的照片,當他接到林電話時,便想起該些照片,便表示白衣人可能「fit 係一兩下架啫」。

居民見白衣人用籐條fit黑衣年輕人

至晚上9時許,有元朗居民致電黃,指雞地自7點多便有白衣人聚集,但未見警方到場。黃隨即致電鄧警長查詢,鄧表示會派人到場。十多分鐘後,元朗居民仍指警方未有地場,黃再向鄧追問,鄧回覆已派了便衣到場。

黃續指,當晚有市民向他稱見到當黑衣年輕人經過時,白衣人會用籐條「輕輕fit 下隻腳」,形容「好似玩咁」、「玩馬騮咁」,故他認為情況正如鄉事區議會所講只是「表吓態」。加上,黃一直十分相信警方的安排,故他直到晚上9點仍未認為需要返回元朗。

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10

林致電後始覺事態嚴重

直到林於10時許再致電黃,指見到有人在雞地被人打到好傷,他才開始覺得事態似乎變嚴重,他與林即決定前往元朗,由於林的車程較短,林決定先入元朗,黃則將鄧的聯絡方式給林。

曾遭防暴警壓向鐵絲網幾乎窒息

黃於凌晨1時才到元朗,他乘坐的私家車抵朗樂路和青山公路交界時,見到有防暴警從前方的衝鋒車下車。黃遂問:「做咩咁遲先到?」防暴警即舉起盾牌將黃等人壓向鐵絲網,導致黃幾乎窒息。

向衝鋒車求救司機即開車走

防暴警隨後衝向對面馬路,當時安全島有一班黑衣人。另有3名白衣人站在一輛私家車旁邊,並大叫:「阿Sir,我地支持你,有咩要幫手出聲,我地宜家過嚟打佢地。」說罷衝向黃等人,黃感到十分害怕,遂拍打衝鋒車的窗身,表明身份及要求保護。該衝鋒車司機聽罷關上車門並駛走車輛,黃感到十分憤怒,並向白衣人稱:「打啊,夠膽就打我啊。」白衣人見狀退後了一步,稱:「唔好搞野啦,走啦。」該些白衣人便離開。

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6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同被控一項暴動罪。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 DCCC 1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