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外判保安合約結束 140名看更若想留校 須辭職應徵新公司?
浸會大學的保安工作外判近廿年,現外判公司「龍衛」不獲續約,約140名在浸會大學已工作多年(最長達15年)的保安員,需於下月底離開。如想繼續留低,需要和浸大「重頭嚟過」,先辭職再向新外判公司應徵。有保安不滿,不明白為何被逼放棄長期服務金。相關工會幹事指,外判制度令基層員工面對資訊不足、及被逼放棄原有福利或環境的掙扎,令他們更感生活逼人。
浸大和「龍衛保安有限公司」的外判商合約將於下月30日到期,屆時「龍衛」轄下約140名現正在浸大工作的保安員,將無法在原有的環境下繼續工作。
龍衛:現有空缺不足140個 剩餘同事將獲遣散費
浸大學生組織「浸大社關」成員阿泰指,是次受影響的保安中,於浸大工作的最長年資長達15年。本月中「龍衛」曾召開簡介會,向該百多名員工解釋未來工作安排。
「龍衛」發言人吳先生表示,該百多名保安可選擇繼續在「龍衛」工作,但工作地點一定不會在浸大,可能會調往九龍灣、馬鞍山、元朗等地。但他坦承,現有空缺沒有140個如此多;如果屆時安排不到新工作崗位予留任的保安,「龍衛」會依勞工法例賠償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留任浸大要重新面試 6月不辭職可能要賠代通知金
受影響保安若希望繼續在浸大工作,需向浸大新外判商「城市護衛」應徵。黃指所有原任保安均獲面試機會,但部分60歲或以上的保安,至今仍未收到獲聘通知。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龍衛」轄下現職浸大保安表示,曾收到中層管理員「提醒」:「如果沒有給予舊公司一個月通知期、即於本月31日前辭職,有可能要賠償一個月代通知金。」據悉有保安們為免賠償代通知金,簽署自願離職信,自動放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5年,若主動辭職,只有65歲或以上才可獲賠償長期服務金。(換言之65歲以下的員工若主動辭職,將不獲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
職工盟物業管理工會總幹事黃傑業指,「龍衛」作為僱主沒有提供足夠的調職資訊,就要僱員決定辭職與否,是將僱傭責任推到員工身上:「僱主在簡介會上不交代清楚其他地區的工作空缺數量、工作時數及更上安排,員工怎能作決定?同時中層管理員又有意無意發放『可能需賠償代通知金』消息,催逼他們必須盡快作決定。保安們可能會因此倉促作出自動辭職的決定,令僱主省卻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根據浸大學生組織「浸大社關」就校內保安員薪金與年資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他們估計龍衛須原本最少要賠償300多萬遣散費;對沖強積金僱主供款部份後,龍衛仍要最少要自掏腰包賠償$30多萬。
「龍衛」發言人吳先生澄清,合約的主要更改內容為工作地點和時間,而年資、福利、薪金則基本不變。保安們如不欲賠償代通知金,最遲可於下月中而非本月底前辭職,「龍衛」會按情況酌情處理。
保安:外判員工也是浸大員工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現任浸大保安指,她已在浸大校園工作13年,期間已經歷過3間外判公司。「第一間工作了1年多、第二間3年、龍衛是第3間,做了快9年。」她已獲新外判商「城市」聘請,將於下月初簽新約,但仍未向「龍衛」辭職:「因為如果我主動辭職,就要放棄長期服務金,很不划算。」
她指從未想過跟「龍衛」離開浸大:「我喜歡浸大這個工作環境,大部分相處的人都很友善,工作內容都已做慣做熟。我們大部分同事都快60歲了,不想再轉換工作環境學新東西,做生不如做熟。如果跟龍衛離開浸大,它可能一天叫你上山、另一天叫你下海,屆時不也是逼你自動辭職?」
她指曾就此事向浸大員工求助,有人卻指她不是浸大直屬員工,該員工不方便插手幫忙。她希望浸大校方及工會能提供協助,看看有沒有不用放棄長期服務金、也能繼續在浸大工作的方法:「我們雖然是外判員工,也是浸大的員工吧,校方有責任跟進我們的情況。這不只是我一個人的事,是一群工友百多人的事。」
浸大對此回應指,已促請敦承辦商必須依據勞工法例處理勞資事務。浸大與新承辦商的合約中,已訂明新承辦商必須優先考慮聘請舊承辦商的現有員工。
逼員工兩揀一:放棄浸大 / 放棄長期服務金
黃傑業指外判制逼員工在原有工作環境及原本應享有的福利中「兩揀一」:「要麼放棄繼續在浸大工作、要麼放棄長期服務金。為甚麼要令保安們無論作哪個決定,都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及成本?這就是現有外判制下員工所面對的掙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