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區冇睇頭】公園禁止放狗 僅一家水族館 彩虹區動物難養也
要在彩虹找個狗公園或寵物用品店有幾難?走遍彩虹,只得一間水族館;街坊遛狗都只能在兩旁行人道走走,避開匆忙的車輛。該區多年傾來傾去,想在彩虹區設置寵物公園,但有街坊因衛生等議題而反對,結果選址遠到慈雲山。
彩虹的社區設施和店舖一應俱全,但如果你家中養了小動物,在彩虹區似乎是「少數族裔」。 當地區不斷發展,人與寵物能否在社區空間一起並存?
吳先生住在近斧山道運動場的威豪花園,每天會帶家中的金毛尋回犬落街散步。他苦說已習慣帶狗跨區到九龍城看獸醫、往深水埗或鑽石山買寵物用品,「沒有一個公園可以讓狗進入,惟有與狗在行人道行行走走。」
狗不得內進
同樣住附近的陳小姐,亦養了一隻八哥犬,以前每晚偷偷與狗進入斧山道泳池的停車場,只想讓狗有個更大的活動空間,「晚上沒車沒人使用,各家的狗在此聚集玩玩。」
該「停車場」,門口其實掛起「請勿攜犬入內」牌子。從前殖民時期,有些地方如上海租界公園掛起告示牌「華人與狗不得內進」,顯示狗與華人低一層次。一百多年後的今天香港,不少公園和公共空間,依然禁止狗隻踏足。陳小姐依照規矩來許願,只想有個有蓋的寵物公園,雨天也可來與狗散步。她搬到彩虹3年,搖頭坦言:「這區其實不適合養寵物的人居住。」
區內幾次選址不果 彩虹人渴望狗公園
吳先生和陳小姐的居所附近,早年曾有數個選址,於黃大仙區議會討論過,設置寵物公園的可能,但均不被通過。根據區議會文件,2009年康文署曾也商討斥資800,000元,改建牛池灣村遊樂場為寵物公園,預計27,000人受惠使用。但區議員意見紛紜,指那裏周邊是公廁、垃圾站和商住大廈,地點未必適宜,結果康文署同年年底就工程諮詢黃大仙東分區委員會,最終不贊成這項改建。
該遊樂場一梯斜之隔,也有個「怡發花園側的空置用地」,現時卻已發展為長者健身設施。「那裏正是數個私人屋苑常用通道,人來人往,而且有居民認為太近自己居所,很多寵物聚集,造成滋擾,所以反對。」黃大仙區議員(池彩)胡志健說。
區議會甚至提議在斧山道及龍翔道交界的天橋底,可以有個寵物公園。「但狗主擔心狗兒失控、鬆開繩帶,便衝出附近高速公路。」同時該空地若要申請規劃,過程需時,康文署並不建議該選址。
黃大仙區議會2011年開會引述政府統計處數據,飼養寵物的市民漸多,有關設施和服務需求亦日漸增加,故康文署為此考慮黃大仙區的需要,於區內幾次選址,目前最近彩虹的寵物公園,是在去年剛落成的慈雲山蒲崗村道的崇華街休憩處。但不少居於彩虹的狗主皆認為位置太遠,需要駕車或乘的士前往;而其餘41個寵物公園遍佈全港各區。在彩虹區興建寵物公園,則近年暫未於區議會再討論。
寵物公園選址可能一:山坡荒廢平地興建
康文署回覆,已於黃大仙區的祟華街休憩處設立寵物角,暫時未有計劃在彩虹一帶興建寵物公園。發言人表示署方一直積極回應飼養狗隻人士,對於增設寵物公園的訴求,亦計劃開放更多合適場地,包括在現有或計劃中的公園,尋找合適場地加建寵物公園,為此須同時徵詢區議會及地區人士意見,在得到支持後,方可推行。有關考慮,「必須平衡愛護動物人士與其他場地使用者的需要,並審慎考慮環境衞生、公眾健康、設施管理、是否有適合土地及建設的技術可行性等因素。」
翻查黃大仙區議會文件,當局以往於該區選址和諮詢興建寵物公園,地區人士主要反映和考慮:不能接近民居、學校或學生常出入路線,及狗隻便溺的環境衛生問題。
胡志健指,有住戶和街坊亦擔心,狗隻聚集於寵物公園,狗吠聲音將滋擾民居。他留意到威豪花園後的山坡,有數幅空置平地,是已拆卸的荒廢寮屋區,「平日少人使用和經過,有人會沿路遛狗走上行山徑,亦相對離遠民居,相信為附近地點之中,可再修葺,讓狗散步、聚集。」他計劃向居民了解意向後,再向區議會動議該選址。
寵物公園選址可能二:劃闢牛池灣公園予寵物
在彩虹另一端,牛池灣半山亦有多個私人屋苑,如2011年落成的峻弦等。住在鄰近的曉暉花園的蘭姐,養有混種小狗。她深信,設置狗公園能更凝聚社區。「有時帶牠落街,都遇到很多鄰居,會閒話家常,狗之間也見面互動一下。」
服務該範圍的區議員蔡子健表示,今年初已提議在曉暉花園對面的牛池灣公園,其中一個範圍,改建為狗公園,表示居民和康文署原則上同意,目前待區議會批款通過設置工程。「那公園使用率不高,改建後希望多一個空間用途。」他補充,計劃於公園門口設兩個通道,分隔往寵物公園的人士和動物。
非牟利獸醫:共同使用公共空間權利
彩虹有多個公屋邨,包括曾是模範和慈善邨的彩虹邨,以及坪石邨和彩雲邨等。在現行屋邨管理扣分制下,住戶不准飼養狗隻,只能飼養「家庭小寵物」如兔子、倉鼠和烏龜,間接不鼓勵住戶飼養狗。
公屋不准養狗、設置遠離民居的寵物公園。城市發展下去,動物似乎被隔絕在外,未能同獲所需。非牟利獸醫診所執行主席麥志豪質疑,特意設置狗公園,是將社區、街坊與寵物分隔,認為人與寵物應有共同使用公共空間權利。「無論是否飼養寵物的人士,也應視為共同體,能共存於社區。」
他綜觀現時香港的社區政策,認為傾斜於不飼養寵物的居民,未能達到動物友善社區和城市的國際標準。「若繼續以少數服從多數,日後養寵物的人如果更多,社區怎樣處理這多數人的需要?」他倡議政策和空間開放予寵物,同時也要規管有關飼養行為,例如必須清理便溺、顧及其他鄰里;「社區為此有共識,並嚴謹管理和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