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區議員被指「霸佔」長安邨法團儲物倉16年:從不知要交租

撰文:顏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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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長安邨於去年踢走帳目混亂的舊法團,明天進行換屆選舉。葵青區議員譚惠珍原本亦參與換屆選舉,惟昨晚發出退選聲明,指家人受到不明人士言語滋擾;同時,她被指「霸佔」儲物倉。由2001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間,譚惠珍免費向法團借用邨內儲物倉,16年間變相省卻約51萬元。
事件若然屬實,譚惠珍疑未完全向區議會個人利益登記冊申報利益。譚惠珍回應查詢時指,2017年3月之前,一直沒有收過任何通知指該處需要交租,也不知何時開始需要交租,無心「霸佔」儲物倉。有長安居民表示,難以接受她多年「霸佔」儲物室:「始終都係公家地方。」

根據一份2017年由長安邨管業署發出的信件,譚惠珍於2001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一直免費租借長安邨安湖樓307A室儲物室。

居民和承辦商皆須付費借用儲物倉

居民King指,邨內的儲物倉大致由居民和承辦商借用,居民多用來放置傢俬,承辦商如清潔公司、裝修公司則用來放置工具。他提供張貼在安湖樓互委會外的通告顯示,始自2011年,法團決定向居民和承辦商分別收取每呎6元和10元的行政費用。

新法團上任後才發現譚惠珍一直免費借用儲物倉。根據一份2017年由前長安邨管業署發出的信件,譚惠珍於2001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一直免費租借長安邨安湖樓307A室儲物室。儲物倉面積270呎,若以平均每呎$10計算,譚惠珍於16年間省卻約51萬元,亦令法團收入減少。管業處後於2017年3月7日發信予譚惠珍,將於4月開始收取每平方呎$18行政費;譚惠珍於21日回覆不再佔用儲物室,並於31日歸還。

記者曾致電和發訊息予前法團主席李錦麟查詢,李僅回覆「應該唔係我借的!太耐冇乜印象」,指目前正在外地工作。

長安邨安湖樓307A室儲物室位於譚惠珍議員辦事處對面。(由居民King提供)

疑未完全申報利益

根據葵青區議會個人利益登記冊顯示,譚惠珍於2016、2017年,皆無申報收取以上的利益。據表格第 4 類「財政贊助」,需要申報收取來自任何人士或組織的財政資助,包括直接或間接付予議員的款項,或給予議員的實惠或實利。註釋列明「實惠」即議員在1年內進從單一來源收取超過每年酬金5%利益,或一次過超過$2000的實惠。另外,「任何免費獲得或以低於市民一般須付的價格獲得的實惠或實利亦包括在內 」。 譚惠珍能免費使用月租$2700(以每呎$10計算)的儲物倉,理應符合上述定義中的「實惠」。

本報曾向民政署索取回應,截稿前未獲回覆。

居民:用緊議辦都要畀租啦

居民King表示,難以接受譚惠珍議員多年來免費「霸佔」儲物室,亦質疑她不知該處需要交租的說法:「上屆佢又係法團顧問,一定知係畀街坊借用要收租。我覺得法團、管業處都係知,隻眼開隻眼閉。釋除唔到街坊嘅疑慮,借咗10幾年都話唔知,我就唔相信,用緊議辦都要畀租啦。」譚惠珍指該處只用來放置派給街坊物資,King認為不能以此合理化「霸佔」的行為:「始終都係長安邨嘅資產,咁大個黨實有地方擺物資啦。」 

長安邨於去年踢走帳目混亂的舊法團,明天進行換屆選舉。(資料圖片/何潔泓攝)

譚惠珍:從不知要交租,對我唔公道 

譚惠珍早於1994年當選區議員。她忘記何時開始借用儲物倉,但承認過去一直有免費使用:「太耐之前,我唔記得邊個借畀我。」對於被指「霸佔」儲物倉一事,她直言:「對我唔公道」。

她說,該處本是空置地方,只是放著地區人士捐贈或區議會派發給街坊的物資,如頸巾、毛巾、清潔用品等等,當是街坊之間的「橋樑」,也不是用來放個人物品,認為性質與居民租用放置傢俬有別:「我以為都喺地區做嘢,行個方便。」

她再三強調,由始至終都沒有人通知她要交租,也沒有簽署過任何借用該處的文件:「你可以話我無知。一直都冇人同我講過你個位要收租,我唔知幾時開始要收租。我冇心要霸住呢啲地方。」因此,她也沒想到需要向區議會申報利益。

譚惠珍同為法團顧問,被指與舊法團主席熟絡,因而獲得免費租借貨倉,她解釋:「未做顧問法團之前已經借緊。」她認為與臨近法團換屆選舉和明年區議會選舉有關:「我覺得係政治逼害。唔諗到會好似揭瘡疤咁。」

「或者咁講,其實佢哋有冇改變用途,用空置地方要嚟收租?」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