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主義反思.二】大企業淪「公敵」 利益持份者模式成出路?
美國經濟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迅速「金融化」;與此同時,「股東價值最大化」的企業管治模式全面佔據了上風。然而,如上文提到的,這一整套制度安排帶來的政策後果也是全方位的。
在這樣的背景下,美國社會對資本主義的信心出現了動搖。不少人將2008年金融海嘯的發生歸咎於企業和財團的貪婪及商業掠奪性行為,而在危機發生後,「惹禍的」企業迅速獲得了政府救助,「無辜的」民眾則要麼被裁員減薪,要麼需獨自面對更加沒有保障和不穩定的未來;更糟的是,金融海嘯還只是一個開始,隨後近十年的貨幣寬鬆政策再度加劇了貧富分化。也難怪,愈來愈多人控訴資本主義將美國變成了一個「1比99」的社會,而掠奪性的大企業則成了「全民公敵」。
承接上文︰【資本主義反思.一】股東利益不再至上? 企業為誰管治
企業和資本主義繞不過去的另一個重要議程,是氣候變化和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總是以環境污染為代價的時代已經過去,擺在人類面前的氣候挑戰愈來愈嚴峻,作為未來社會最重要的持份者,年輕世代發起一個又一個以氣候為主題的社會運動,藉以向政府和企業施壓,要求他們停止「自殺」行為,並迅速採取行動,應對當前的環境危機和生態災難。事實上,對於這個議題,企業責無旁貸。英國《衛報》今年10月的一篇調查報道便指出,自1965年以來,全球逾三分之一與能源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來自於20間超大型能源公司,其破壞性之大令人咋舌。既然如此,人們不禁要問:企業產生的環境成本,有什麼理由讓整個社會來承擔?
「公眾對公司的期望從未如此大。」全球最大資產管理公司貝萊德(BlackRock)行政總裁芬克(Larry Fink)顯然嗅到了公眾日漸不滿的情緒,他在近兩年寫給旗下各大公司的年度信函中指出,由於政經情況的惡化及政府的普遍失能,社會對私營部門及公司的各種要求及壓力正在增加,而相應地,公司「不僅要提供財務業績表現,還需展示它如何為社會做出積極貢獻」,尤其是在這金融周期的末段(late-cycle),市場波動性增大,公司要避免為了最大化短期回報而犧牲了長期的增長。
感受到公眾壓力的遠不止芬克和貝萊德。今年8月,由全美大型企業行政總裁組成的「商業圓桌會議」(Business Roundtable,BRT)發表聲明,稱過往被普遍奉行的「股東至上」已不合時宜,企業必須在為股東創造長期價值的同時投資員工和社區、承擔起保護環境的責任,並公平公正地對待供應商。
不得不說,這份由181名行政總裁共同簽署的聲明雖然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但其份量不可謂不重。過去四五十年,商業圓桌會議不僅堅守「股東價值最大化」的信條,而且也是當初推動企業管治模式轉變的重要一員。1978年,商業圓桌會議發布了題為《大型上市公司中董事會的角色和構成》的報告,提出董事會應從裝飾性角色向更積極的方向轉變,該報告的條文後來更被視為改善美國企業管治運動的第一波準則。此後,他們又陸續推出一系列企業管治的所謂「最佳慣例」(the best practices),引導企業向股東主導的管治模式轉型。因此,當商業圓桌會議發出企業應服務所有「利益持份者」的聲明倡議時,這種戲劇性的反轉是很難視而不見的。
然而,張昕認為,聲明本身並沒有太多震撼人心的新內容。他表示,「『利益持份者』企業管治模式作為一種理念,其實遠早於四十年前已經出現。」從過去的經驗來看,類似的主張總是雷聲大雨點小;其次,它「更多的是一套鬆散的觀念,沒有非常清楚確定的制度安排,或者說,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具體制度安排都體現了『利益持份者』模式的基本理念」,這些具體制度包括了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環境、社會、管治」(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簡稱ESG)評價體系、社會企業、影響力投資,以及日漸流行的共益企業(Benefit Corporation,又稱B企業)等;最後,「『利益持份者』的理論基礎主要不是經濟學的,如果有的話,主要也是論證『利益持份者』廣泛、長期的利益是如何與股東利潤趨同」。
關於最後這一點,最好的例證是芬克今年寫給旗下公司行政總裁的年度信函。他在信中提到,企業的使命(purpose)和利潤並不是互相排斥的,「企業的使命是它存在的根本理由,也就是指它每天為『利益持份者』創造價值所做的事……企業使命能夠帶領企業文化,提供一致的決策架構,最終有助股東獲得長期投資回報。」因此,張昕也說,「利益持份者」和「股東價值最大化」其實是同一個維度上的兩種模式,前者屈從於後者,並且「殊途同歸」。
在主流經濟學的框架中,「利益持份者」模式還存在兩個最基本的問題,使其無法成為企業管治的效率標準。第一,不同的「利益持份者」偏好的結果不同,導致企業決策寸步難行——股東偏好投資的收益、員工偏好高工資和工作穩定、消費者偏好價廉物美、供應商偏好高價出貨、社區偏好清潔優美的環境和就業機會、債權人偏好債券的安全和收回、政府偏好稅收的穩定增加。事實上,就連股東內部都有不同偏好,一些股東偏好分紅,另一些股東偏好股價,因此,「利益持份者」可謂「眾口難調」;第二,不同「利益持份者」利益的衝突愈大,經理人任意決策的自由度就愈大,對經理人的業績表現也愈難衡量。
制度變遷成就結果
儘管聲明了無新意、在學理和實務上還存在各種問題,但張昕提醒:「比較有意思的是大企業經理人(即行政總裁)以這種方式集體發聲,這在美國當下大環境裏是一個有意義的政治表態。」
隨着明年美國總統大選逼近,共和黨和民主黨的參選名單都相繼出爐,選戰的火藥味也愈來愈濃。一個明顯的迹象是,兩邊都出現了反思資本主義、批評企業的短視和商業掠奪性行為的聲音,民主黨「進步派鐵三角」的兩員大將沃倫和桑德斯的政綱更是將觸角伸向企業管治和所有權的領域。英國《經濟學人》在其相關分析中指出,經理人發聲明的動機是策略性的,「他們希望在民主黨左翼參選人對大企業展開攻勢之前『先發制人』」,減低殺傷力。
換言之,在商業圓桌會議的行政總裁拿出實際行動之前,一切都言之尚早。同樣地,要讓大企業自我約束、放棄「股東價值最大化」的商業實踐也不太現實。顯而易見的事實是,在金融化的背景下,企業的行為不可避免地受制於華爾街。除非華爾街的投資者也接納聲明中的「利益持份者」理念,開始根據企業的社會影響而不是季度營收來衡量企業,商業圓桌會議的崇高承諾恐怕只會是一張空頭支票。
除此之外,法治社會裏的任何改變都需要法律制度的配合。正如特拉華州的例子所表明,當企業判斷當地的法律體系對自己有利,它們就會蜂擁前去登記註冊,從而在當地司法的保護下,毫無後顧之憂地踐行體現「股東價值最大化」的商業行為—儘管這些行為可能損害其他持份者的利益。
頻頻打出「改革企業」牌的民主黨進步派參選人顯然認識到了這一點。上周一(12月16日),風頭正盛的沃倫在接受美國財經新聞網站CNBC訪問時表示,商業圓桌會議的聲明或許是受到她去年提出的《負責任資本主義法》(The Accountable Capitalism Act)所啟發,因而重新定義了企業的使命。然而,沃倫對此並不買賬,她認為聲明沒有約束力,而自願性質的措施不會奏效。「如果(摩根大通行政總裁、商業圓桌會議主席)戴蒙(Jamie Dimon)真的認為讓摩根大通這樣的企業承擔多重義務是個好主意,那就讓我們把它變成法律吧。」她補充,「只有制訂了規則,每個人才能在公平的環境下進行競爭。」
顯然,不論是企業或者是資本主義本身,改變的集結號已經吹起。正如張昕指出,「企業管治的正式制度一般都要通過法律的正規化加以確定,但法律變化往往建基於之前的某種社會運動基礎上。」說到底,「制度變遷本質上是一個不同社會群體之間政治鬥爭之後社會選擇的結果。」他補充,即便真的踐行「利益持份者」模式,「誰是合理的『利益持份者』,本身也是特定時空條件下政治鬥爭得出的結果。」而在一切塵埃落定之前,沒有人可以獨自決定企業和資本主義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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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節錄自第194期《香港01》周報(2019年12月23日)《資本主義風聲鶴唳 企業為誰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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