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星人求學記.一】能說不能聽 聾人高材生:曾和聾人劃清界線
聾人Toby從小到大都在主流學校讀書,成績優異,也有一群健聽朋友,可是,她並不快樂,總覺生命有所欠缺;聾人Aaron和Kenny從小在聾校讀書,讀不成書,也不能說是快樂──投身職場更不快樂。為何這些聾人的求學路會充滿挫敗與自卑?聾人是否注定無法擁有快樂的校園生活?後來,Aaron與Kenny因修讀手語授課的課程而重拾學習的樂趣,考上大學;而從小到大以手語、口語兩種語言一起學習的高中生雪盈,成績很好,也很喜歡上學。求學歲月有沒有手語,如何影響聾人的成績與成長?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視手語為聾人的人權,寫明聾人的求學環境必須有聾人同輩、聾人成人榜樣和手語。惟據政府統計處2013年資料,香港15萬聾人之中,只有不足4,000人懂得手語,其中常用手語者只有2,300人,而15歲以下的1,300個聾人,有1,200人不懂手語。如果手語對聾人的學習如此重要,為何只有那麼少人使用手語、以手語教學?本專題通過不同背景的聾人的求學路,希望與讀者一起思考:甚麼是公平?如何保障少數群體獲得公平的機會?知識與教育的作用和意義?以及一個人有公平機會發揮潛能所帶來的社會意義。此為《聾星人求學記》專題報道之一攝影:鄭子峰
Toby畢業於理工大學生物科技系,公開試成績優異,從小到大成績極佳,聰明,健談。她是聾人。這天沒有手語翻譯員一起訪問。記者還在擔心如何與Toby溝通,Toby卻憑讀唇完全明白記者的說話,並以流利口語對答。Toby說,她從未聽過自己的聲音,她是深度聽障,也聽不見這世界大部份聲音,而你幾乎無法從外表與溝通相處知道她是聾人。你也無法從最表面的學業、事業履歷看見她的「差異」,她正在一間中學教書。她的故事,大可書寫為一個「聾人狀元」的勵志故事,用來證明主流學校長大的聾人也可以克服自身障礙,獲取健聽人可獲取的成就。也許是幸運,Toby的家人與學校從未大肆宣揚她的成績,讓她避開了鎂光燈,過了一段真正安靜的學習歲月。不然,年紀少少的Toby要如何應對外界對自己的評論與詮釋?她的讀書歲月並不快樂。
小學、中學、大學,她都在主流學校讀書,全校只有她一個聾人。她清楚記得,小學第一天上學,她在早會集隊時,細看每個同學的耳背,愈看愈焦急,為甚麼所有同學的耳朵都是空蕩蕩的?只有她的耳背掛着一個助聽器。她仍記得那種孤獨無助的感覺。她是先天聽障,父母都是健聽人,看見一條艱難的人生路在女兒面前展開,父母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把她送進主流學校讀書,條件是帶她學口語,另一選擇是學手語,但女兒從此要在特殊學校讀書。兩條路都是不歸路,不能走到一半不適合又回頭再選。而母親與當時大部份聾人健聽家長無異,認為學習手語會阻礙女兒學習口語,手語與口語,主流與特殊,都必須二選一。
母親為她選擇了主流社會。從此辭去工作,陪伴女兒天天學讀唇、學發音。吃飯、睡覺、上學以外的所有時間,幼稚園生Toby都用來學習她永遠無法聽見的聲音溝通。她的母親負責確定她每個發音是否準確,今天教完的讀音,今天必須全部學懂,否則,女兒就無法如正常學童的時間,六歲,升小學。可是,「美國」──「蘋果」?「爸爸」──「媽媽」?口型是一模一樣的,Toby只能猜測別人的說話:「一個溫柔的人,應該是媽媽;一個帶我到公園玩的人,是爸爸媽媽也可以,到底老師是說爸爸還是媽媽?」
同學指着她的助聽器,問:「這是什麼?」──同學真是這樣問嗎?為什麼她答了,同學還在問?她的發音正確嗎?此時,身邊已有三數個同學圍觀,向她張開好奇的眼睛。小孩子只知道跟這小女孩說話是九唔搭八,而且她的發音不準確,紛紛笑她黐脷筋,是鄉下妹。好不容易捱到放學,回到母親身邊,此時,母親非常緊張地與其他家長交換聯絡方法,又核對女兒與同班同學的家課冊是否一模一樣,確定沒有遺漏任何學習訊息,便匆匆帶女兒回家,開始當天的校外學習。
首先是補習老師逐項教導Toby原本要在今天學校學到的知識,晚飯後,母親陪她做功課、溫習,或是練習口語。如果明天有默書,即使是讀默,Toby也要整篇課文背下來,因為她一低頭寫字,就看不見老師的口型。小學生Toby最渴望自己有四隻眼睛,這樣就可以邊默書邊看老師讀誦,或是邊抄筆記邊看老師講書的口型。
小學中學的生活全是讀書。Toby成績極佳,升上地區名校,母親稍稍鬆一口氣,一直怕她升讀不夠好的學校,便會被嚴重欺凌。既為女兒辛苦,但也不得不努力催谷她的成績。升中後,課程更深,一些從未接觸過的名詞如「光合作用」,她根本無法單憑老師的口型而知道這堂課在做什麼,放學後,立即又是補習時間。她從未參與課外活動。
唯一的社交時間是午飯。一群同學一起午飯,七嘴八舌,她不知道誰在說話,也難以追看一群同學的口型。記者認識Toby一個中學同學,偶爾與她一起午飯,卻不知道Toby是聾人,一直以為她有鄉音,「Toby太強大了,口語非常流利。」但強大的背後就是老師同學都沒有為意身邊有一個「隱形聾人」,因為她用頭髮遮掩耳背的助聽器。一個老師約見她的母親,說她上課心不在焉,聆聽測驗又漏空很多(Toby把所有選擇題填了答案),學習動機較低,母親便對老師說:「我的女兒聽不見。」
她一直知道自己和健聽同學面對的世界不一樣,她有知己,但知己無法完全明白她,「我感覺是我們之間欠缺了一塊。」
從小到大,母親教Toby向人解釋她的助聽器的說辭是:「你就說戴耳機跟戴眼鏡是一樣的,你看不清,我聽不見。」但Toby知道這個比喻不對,因為近視的人戴眼鏡可以看見一個完全清晰的世界,但她戴了助聽器,也只是聽見一些模糊的聲音。她仍遺漏這個世界絕大部分的聲音資訊。
放學後,她要立即回家,父母不准她使用電腦,也不能打電話聊天。幸好她在中學認識了一班好同學,會寫信給她帶回家。晚上9時,補完習了,她拿出信件,逐封閱讀、回覆。Toby說,她中學總是遇上幫助她的小天使,同學對她很「包容」──當她描述她與中學同學的相處,常常是用「包容」兩字。她也一直知道自己和健聽學生面對的世界不一樣,她有知己,但知己無法完全明白她,「我感覺是我們之間欠缺了一塊。」她的自卑,她的恐懼,她無窮無盡的壓力與自我質疑,全是健聽人聽不見的心聲。
她非常孤單,自覺在成長過程裏從未遇見同類;她也對自己的身份深感迷失──她是聾人嗎?她極力否認,但她與健聽人一起成長就是健聽人嗎?她知道她不是,她只是一直追趕着與健聽人溝通無礙,「看起來」一樣。
為何Toby要在中小學獨力面對一切困難與情緒?主流學校對一個聾生可有額外協助?她回想,教育局會有職員年年到學校與她聊天,問問她的上學情況、成績如何,「聊天後沒有下文,沒甚麼特別改變。」高中了,Toby鼓起勇氣束起馬尾,讓老師與同學看見她的助聽器,也主動向老師爭取坐在最前排,要求老師講書時要儘量正面看着她。老師都答應她,但主流學校對她的協助也僅僅如此。
其實,Toby非常健談,這大概是她口語流利的主因。可是當她與中學老師談及夢想,她說自己喜歡與人溝通,想做社工,老師立即勸她放棄:「你想幫人,萬一他不開心打電話來說想自殺,你聽不到電話,怎樣幫他?」她立即放下社工夢,不敢再想夢想,只敢找一份按時出糧的工作,大學選讀科學實驗也是因為「溝通較少,不會害到人」。
我覺得聾人教育和自己很有關係,自己經歷了這麼多困難,如果可以拿出來幫助聾生就好了,這份工作好像更有意義。
Toby升上大學了,可是大學沒有教科書,老師和同學都是每個學期更換一次,她無法熟悉任何老師的口型,也沒有固定一起上課的同學供她長期求助,唯有更刻苦更努力,長駐圖書館自學。她不敢奢望成績好了,她只求畢業。但一畢業,就要面對求職。她寄送履歷表,卻無法接聽約她面試的電話。這有兩個解決方法,一是在履歷表的電話旁聽括着「要用Whatsapp,因我是聾人」,但這些履歷表全無回音;另一方法是寫下母親的電話,由母親假裝成她約好面試時間,她再即場告訴僱主她是聾人──原來這樣更難受,她實在不想面對僱主那錯愕、尷尬的表情,她很難堪。但這樣仍是沒有回音。
她同時獲得兩份工作的聘用,一份是化驗工作,另一份是手語老師。她選擇了手語老師,「我覺得聾人教育和自己很有關係,自己經歷了這麼多困難,如果可以拿出來幫助聾生就好了,這份工作好像更有意義。」
Toby在大學開始學習手語,這個決定改變了她的一生。其實她早在幼稚園已很想學手語,在街上看見聾人用手語聊天就定眼看着,可是母親怕學手語會影響她的口語能力,只說,她讀到大學就可以學。她終於可以學習這種視覺溝通的語言,也第一次感到自己有能力學習一套完整的語言,而不像英文,她再努力也發不到「ed」音、發不準「s」和「t」音,也不像講得再流利也時常懷疑自己發音的廣東話。她也終於接觸到聾人社群,認識了聾人文化,原來這世上有一群人,與她面對相同的生活困難。她從聾人朋友身上找到她與中學知己之間所欠缺的「一塊」。
「我找回了我自己。原來我從小到大都有聾人文化,如我洗澡時,耳機不能濕水,不會帶耳機進去,當媽媽想說我未開熱水爐,就會不停開燈關燈,我就知道外面有事;我很喜歡與人面對面聊天,喜歡一群人圍着圓桌坐,這樣我會看見每個人的樣子。這些都是聾人文化。」
她是聾人。她不再介紹自己為聽障或聽得不清楚,而她曾經極力和「聾人」兩字劃清界線,以為聾人就是很粗魯、無禮貌,這源於她從小到大看見電影提及「聾人」,都是用來鬧人,如「你係咪聾㗎」,這令她認定了「聾人」是一個貶義詞。但不承認聾就不是聾人嗎?長久以來,她很自卑。現在,她會在youtube、facebook追看聾人blogger的生活。
「我聽過一個講法說聾人不是殘障,而是少數族群,令我很大衝擊。我一直用醫學角度看待聾,覺得是一種病,但用文化角度,聾人有自己的族群、文化,甚至聾成為殘障是因為社會沒有配套,如果(學習)有筆記抄寫、有手語翻譯,已經是無障礙。在這情況下,我就不是殘障,我沒有缺失。」
聾成為殘障是因為社會沒有配套,如果(學習)有筆記抄寫、有手語翻譯,已經是無障礙。在這情況下,我就不是殘障,我沒有缺失。
現在,Toby是一間中學的手語老師,該校是中大「手語雙語共融教學計劃」的伙伴學校,全校共27個聾人,他們與健聽學生一起上課,從小到大接受手語、口語並用的教育,即課室裏除了一個科任老師,尚有一個手語老師即場翻譯及協助學習。重回中學校園,看見一群聾生在一間學校一起成長,且有可以溝通交流的手語老師,Toby只覺自己的成長經歷和她的學生差天共地。她的聾人學生,有自信,有夢想,社交圈子既有聾人,也有懂手語的健聽學生,他們課後與其他同學一起參與各種各樣的課外活動,放假也結伴外出,生活彷彿不再因聾受限。原來,「現實」可以改變,聾人不一定要向「現實」低頭。不像從前,她以為外在環境必然如此,她唯有改變自己才能在主流社會與教育制度生活。
「我會看見原來以前不是我做錯事,聽不見不是我的錯,不再把所有責任攬上身。我以前把自己看得很低,現在觀念不同了,我覺得聾人和健聽人是平等的。聾人不需要過多的同情,而是需要平等,平等的意思是學習無障礙,有很開心的回憶,這才是中學生應有的生活。」
「很多人說公平就是每個人都要分得一樣的份量,但我看公平是按照一個人的實際情況去給予。就好像我們每一個人的身高都不一樣,如果前面有一道牆,大家都想看牆後的風景,你給我們每人一個高度一樣的台階,矮一點的人有了台階還是看不到風景,這其實是不公平;公平,是台階可以配合每個人的高度,令大家最後都可看見牆後的風景。」
關於聾人的統計資料:
Toby以外,還有他們的聾人求學故事:
上文刊載於第115期《香港01》周報(2018年6月11日)《手語撫平傷口 聾星人求學記》專題中的〈能說不能聽 聾人高材生:曾和聾人劃清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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