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違反宣誓恐犯國安法 梁籌庭憂會以言入罪:個個都鵪鶉咁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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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日前會見多個公務員工會團體,介紹公務員宣誓方案於10月中推出,由新入職公務員逐步涵蓋至現職公務員。當中有與會者透露,聶德權於會上表示違反誓言等於違反《國安法》,未有回應如何執行及懲處。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今早(25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相關消息傳出後對公務員的士氣打擊頗大,「個個都鵪鶉咁,唔敢講野」,以免被人打小報告及以言入罪。他又指出,過往獲踴躍申請的職系,如文職人員的申請數字由3萬下跌至1.8萬,相信是基於情況不明朗及掣肘增多,令公務員的吸引力大大減低。

《港版國安法》中訂明,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效忠。(資料圖片)

梁籌庭接受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提到對新入職人士提出宣誓要求沒有問題,願者上釣;惟若要求現職公務員宣誓,而公務員拒絕並選擇離職,都是基於政府單方面違反傭僱合約,認為當局祇安排適當賠償。

他又指,目前爭議性最大的,是公務員有可能因違反誓言而遭到刑事檢控,希望政府可以清晰釐定及交代客觀準則,說明甚麼情況會抵觸紅線,以免出現以言入罪的情況。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6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