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李家超:45人罪成反映嚴重性 懲治危害國安行為天經地義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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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民主派「35+」初選案今日(30日)裁決,不認罪的16名被告當中,大律師劉偉聰、前公民黨成員李予信脫罪,其餘14人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連同認罪被告,一共有45人罪成。

行政長官李家超認為,裁決反映犯罪計劃的規模和嚴重性,2人被裁定證據不足以令法庭肯定有參與串謀罪行,律政司已表明上訴,特區政府會全力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履行天經地義的責任。

47人初選案・專頁|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5.30裁決詳細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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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表示,裁決顯示法庭確定案件發生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旨在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他說,除了有2人被裁定證據不足以令法庭肯定有參與串謀罪行,其餘45人全部罪成,顯示犯罪計劃的規模和嚴重性。

他說,律政司已就2名脫罪被告的裁決向法庭表明上訴意向,表明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會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履行天經地義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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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對審訊期間境外勢力抹黑司法機構、律政司和執法部門,甚至以恫嚇的政治手段和誤導性言論,製造壓力,嘗試干涉案件公平審訊,予以最強烈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