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國會選舉與內閣組成
英國剛於6月8日舉行國會下議院大選,但原任首相文翠珊無法如願為保守黨攻下半數議席,反而被工黨赫爾彬(Jeremy Corbyn)議席大增30席,出現懸空議會的狀況。究竟英國國會制度是如何進行?
英國的國會(下議院)大選(general election)每五年舉行一次。現行的選舉制度以地域劃分選區(constituencies),共計650區(包括英格蘭533個、威爾斯40個、蘇格蘭59個、北愛爾蘭18個),每個選區包含一個議席。選舉期間,每人得以投票一次,得票最高的候選人將當選該區議員(MP)。議員會從650人中選出一位議長(Speaker),負責主持國會運作。為表中立,議長在任期間並不屬於任何政黨。
在大選中得到過半議席(326席)的政黨會成為執政黨,可以組成內閣和推舉首相(首相必須為當選議員)。首相(Prime Minister)在英國制度上是約定俗成的稱呼,其最初的正式名稱為「第一財政大臣」(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這是因為早期英國君主視國會的最主要的功能為徵稅。即便首相至今仍會自動兼任此職,但實際上另有財政大臣「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任職。由於首相是執政黨推舉,故此首相即使在任期內辭任,亦不需要補選,執政黨可再推舉另一任議員繼任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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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在大選中得票第二大多的則成為反對黨,其黨魁會自動成為樞密院成員監察現屆政府。反對黨將組織「影子內閣」(Shadow Cabinet),其閣員會因應負責的範疇對執政黨的施政提出質疑。假若未有政黨能獲得過半議席,則會出現「懸空議會」(Hung Parliament)的情況。第一大黨可以選擇與其他政黨組成聯合執政(只要這些政黨的議席加起來超過半數),或是單獨組成「少數派政府」,但其執政會相當困難。
20世紀後,由於政治版塊愈發細分,出現懸空議會的情況漸多。以往,首相可以隨時決定解散國會,提前大選以解決懸空議會的問題。但英國在2011年通過《定期國會法案》(Fixed-term Parliament Act),規定解散國會需要得到國會三份二的支持。本次英國大選,正是執政保守黨因解散議會而舉行。但結果似乎並非執政黨所預測般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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