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宣誓|去政治化後的區議會應回歸本務
立法會周三12日通過《2021 年公職 ( 參選及任職 ) ( 雜項修訂 ) 條例草案》,現任區議員最快在6月獲安排宣誓,否則不能履職。
民主派區議員就應否宣誓爭論不休,至少有五人已經因此辭職,另有人堅守議席。泛民或許覺得區議會討論政治的空間受限,但謹守《基本法》的要求本來也就存在,況且區議會並非政治機關,職責在於改善民生。區議員若真心為民服務,便應該留任,政府亦要善用區議會此諮詢平台,虛心聆聽地區意見,兩者攜手解決社區問題。
宣誓誓言包括要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遵守法律,為特區服務,而當宣誓者有違反《基本法》第23條、《港區國安法》,主張「港獨」、「自決」主張,以非法手段推翻政府等列入「負面清單」的內容,則被視為違反誓言。
因不參與宣誓而辭職的區議員,當中有因為反修例風波冒起的素人,也有如地區中堅。他們不願宣誓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誓言違反自己政治理念,二是批評議會議政及言論空間收窄,三是擔憂隨時觸碰議政底線,被指違反誓言而被追究。
勿忘服務社區初衷
非建制派區議員或認為政治理念或者過往言行未能完全符合宣誓內容,甚或違反負面清單內容,尤其不能在議會表達反對中央和特區政府體制。但他們亦要細想,難道沒有宣誓要求,他們就可以漠視《基本法》,甚至推動一些與之相違背的主張嗎?而且為了政治姿態而不宣誓,他們又如何再服務街坊社區?
本屆區議會的誕生充滿政治色彩,部分人打着政治主張的旗號而當選。但區議會的職責其實在於處理在地問題,例如社區規劃不周,或者是塞車、噪音、屋苑管理等爭端。就此看來,宣誓內容無阻區議員解難,政治立場不應是解決問題的障礙。反之,若果離開區議會,他們就喪失一個與政府部門直接交涉的身份和平台,亦失去區議會的津貼。雖然有些辭職區議員稱不會離棄街坊,繼續在社區服務,但他們不能否認日後尋找資源於組織和連繫社區會更吃力。
議員官員同歸理性
在這個辭職潮中,民協發聲明指堅守社區戰線,願意宣誓留守區議會。有評論指宣誓可以有助它們向外界釐清政治立場,與「紅線」保持距離,較安全進行議會工作。無論如何,有政黨堅守從政信念,值得肯定。
另一個角度看,隨着宣誓條例獲通過,區議會的政治爭拗理應減少。政府要趁機重建與區議會的關係,尤其放下留任區議員的種種憂慮,鼓勵他們務實處理民生事務,亦要尊重投票給他們的選民。以往官員多次因為議題超出議會職能範圍就拉隊離場,不出席會議,拒絕提供秘書服務,這種情況應更好地透過協商解決。官員更不能因為當區議員的黨派立場而有差別對待,例如留難民主派議員在屋邨張貼或派發宣傳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