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IS大審判】喪失思考能力也是罪? 轉型正義不容操之過急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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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周日(26日),伊拉克首都巴格達的法院裁定,三名法國公民因加入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IS)而被判處死刑。據報,除了三名法籍公民,在未來數周,由庫爾德人領導的敘利亞民主力量(SDF)可能會將涉嫌參與伊斯蘭國的28,000人,移交給伊拉克當局,當中更可能包括至少來自50個不同國家的公民。
即使絕大部分被ISIS攻佔的領土已被收復,但只要法庭一天未完成ISIS的相關審判,民眾的怨恨也難言達成最終和解,一如1961年「耶路撒冷大審判」把殘存的納粹高官艾希曼(Adolf Eichmann)定罪,為史上最大規模的謀殺案之一畫上句號。不過在伊拉克的轉型正義過程中,不少非戰鬥人員,如商人、醫護人員,甚或文員,也被當局控以支持恐怖主義之罪。到底這群ISIS的同流者是有如政治學者鄂蘭(Hannah Arendt)所指的是「平庸的邪惡」,還是轉型正義中的「雙重受害者」?

ISIS:巴格達迪所帶領的ISIS,是從聖戰組織蓋達(al-Qaeda)中分裂出來,推行伊斯蘭教法,該組織以殘暴的殺戮行徑而臭名昭著。圖為激進分子在街上巡遊,揮舞ISIS旗幟。(法新社)

喪失思考能力也是罪?

儘管逾半世紀前的耶路撒冷大審判,與今天的ISIS大審判在規模、犯罪性質,以至受害人數上都不盡相同,但兩者的審訊皆有涉及「協助犯罪」的疑犯,使得鄂蘭提出的概念——「平庸的邪惡」(banality of evil)可給搬到桌面上再次引用。

二戰前夕,鄂蘭因猶太人的身份而逃離納粹德國。移居美國後,1961年,她向美國雜誌《紐約客》自薦到以色列耶路撒冷,親身採訪一場全球矚目的納粹戰犯審判。當時,審判的主角是被以色列情報部門摩薩德(Mossad)越洋到阿根廷「綁架」回國的納粹黨衛隊一級突擊大隊長艾希曼。不過,雖說軍銜為「突擊大隊長」,艾希曼在處理「猶太人問題的最終解決方案」(Final Solution)實非因其軍事才能得到賞識和重用,反卻是他過人的官僚行政效率。事實上,艾希曼於1942年萬湖會議後,其主要職責是為被迫移送到集中營的猶太人安排交通,以及「協助」猶太委員會執行德國頒布的法令。

納粹高官艾希曼(Adolf Eichmann)被審訊的場面。(Wikimedia Commons)

雖然,對不少猶太人來說,將艾希曼處以絞刑是遲來的正義,但該次審訊仍有兩個爭議:一是以色列特務在沒有授權下,私闖外國領土執行任務;二是鄂蘭對艾希曼的評價。雖然鄂蘭不但對主審的三個法官表示敬意,也為艾希曼的死刑背書,但她卻不似多數猶太人般,以「絕對之惡」的言詞來描述艾希曼,反是用以「平庸的邪惡」來形容暴行的本質,惹來不少惡意的抨擊,甚至死亡恐嚇。

對鄂蘭而言,邪惡不一定如希特拉般狂暴如雷,也可以平庸地展現在任何人身上,而且發揮的作用絕對不下於血腥的屠夫。她認為,「當我說到平庸的邪惡,僅是站在嚴格的事實層面,我指的是直接反映在法庭某個人臉上的一種現象⋯⋯(艾希曼)為了獲得個人提升而特別勤奮地工作,除此之外,他根本就沒有任何動機⋯⋯直白地說,他只不過從未意識到自己在幹什麼⋯⋯他只不過不思考罷了——但這絕不等於愚蠢。是不思考,注定讓他變成那個時代罪大惡極的人之一。」然而,當鄂蘭形容艾希曼「從未意識到自己在幹什麼」時,實非要說他盲目行事,而是他的想像力缺乏一種從受害者出發的思考角度,亦即是康德所說的「廣延的心智」(enlarged mentality),故可見艾希曼在回應審問時,大多都以「奉命行事」作答。

在伊拉克的轉型正義過程中,不少非戰鬥人員,如商人、醫護人員,甚或文員,也被當局控以支持恐怖主義之罪。(AP)

同流合污或有苦衷 轉型正義不容操之過急

在ISIS大審判中,撇除直接參與戰鬥的將領和軍人,也有不少與ISIS有所關聯,而被送上法庭。問題是,這群非戰鬥人員中,有多少是像艾希曼般僅為了個人榮耀,自甘放棄對善惡的判斷力來服務權威;又有多少人因為自身或家人的生命安危,甘願屈服於ISIS的恐怖管治,同流合污呢?雖說兩種邪惡現時在數字上難以考證,但現時伊拉克的轉型正義中,實有不少值得商榷之處。

誠如曾到法庭觀看審判的耶魯大學研究員David Marshall指出,對於什麼程度的證據足以定罪,以及如何解決被脅迫下作案,(法庭)皆沒有一個清晰且確定的標準。即是說,該國現行的反恐刑法(第13/2005號),可說是涵蓋各種罪行,包括成員資格或「支持」恐怖主義組織。這條含糊不清的法例,不但沒有明確闡明「支持」有何實質意思,也懶於探究非戰鬥人員的罪行,是屬於平庸的邪惡,或是被迫的邪惡,故難以處理不少自稱被迫支持伊斯蘭國的嫌犯。情況有如Nineveh反恐法庭的案件中,一名男護士在ISIS接管該地區後,向組織成員提供醫療服務而在年初被起訴

庫爾德族民兵組織「敘利亞民主軍」(Syrian Democratic Forces,SDF)肅清伊斯蘭國(ISIS)戰士的行動仍在持續進行,2月20日一支載有數百人的車隊,從ISIS在敘利亞的最後據地巴古斯(Baghouz)撤離。SDF還警告ISIS成員:不投降就滅亡。(視覺中國)

再者,伊拉克全國的法院在程序公義上也無統一的標準。雖然實地考察時,Marshall曾以「專業」來形容位於摩蘇爾的反恐法庭,但其他城市卻是大相逕庭。例如,國際傳媒曾以「十分鐘審判」,來戲謔首都巴格達中央刑事法院的繁忙情況,該法院曾在兩小時內,成功完成14名疑犯的審判、定罪和處刑。可是,在短短十分鐘內,疑犯隨時根本就連控罪也未搞清,更遑論是清楚陳述當初「支持」ISIS的苦衷、動機和實況?

毫無疑問,在後ISIS時代,大審判在轉型正義有其必要,除了還原史實,轉型正義也可為後人留下寶貴的材料,避免重蹈覆轍,同時亦能協助受害人達致法律和心理上的最終和解、撫平傷口。不過,在戰爭中非戰鬥人員在道德和法律責任上,有時實在難以像軍人般可劃出一條善惡分明的界線,而「後勤人員」中,相信也有因個人仕途和野心,甘願放棄思辨能力的平庸之輩。要避免在大審判中製造「兩重受害者」,龐大的資源、時間和耐性,皆是缺一不可的要素。可惜的是,聯合國的成員國對籌組國際法院來審理ISIS一直興趣不大,並僅以情報交流來支持伊拉克當局,但「十分鐘審判」是否符合轉型正義的真正目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