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正上任.觀點】中央主管港澳系統鬼祟易帥 有什麼見不得光?
回歸已21年,中央管治香港的機關,不論是中共、政府、人大或政協「四大班子」的任何一個機關,都應該秉承公開與透明的原則行事,主事官員更應清晰闡析其治港理念。可是,事實卻與此理想相距甚遠,乃至因此而衍生甚多不必要而不利於香港利益的猜測忖度。其中主責香港事務的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近來換上韓正主事,香港社會對中共中央此舉動即甚為不理解。在北京全面整頓治國理政體系的同時,中央與香港的關係也該是時候加以理順,神秘主義掛帥、甚至視香港事務為「外事」的心態,也是時候改變了。
延伸閱讀:解構港澳協調小組「1正4副」班底 分析指北京重視防範外部勢力
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最近更換領導班子,風聞流言四起,正正突顯當前制度的不足。眾所周知,2003年發生七一大遊行後,中央政府檢討治港政策,並將成立於1978年的「中央港澳小組」改組為「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這小組本質上屬於中央領導小組,負責協調領導黨、政機關的港澳工作,性質上算是「議事協調機構」(具針對性工作目標的機構,前稱非常設機構)。小組先後由曾慶紅、習近平及張德江領導,是實際上中共中央治港的最高決策機關。
這類中央領導小組,一直是神秘而不可知的,其隱匿性乃致有研究者認為領導或協調小組,屬於中共體制度未成制度的組織。在中共內部,「中央領導小組」始見於中共八屆四中全會(1958年6月)後設立的財經、政法、外事、科學及文教等五個小組(其前的中央政法小組及中央外事小組具備相近性質),是中共管黨治黨的重要結構性工具,負責貫徹執行中共的頂層意志、乃至轉化意志為我們經常聽到的「頂層設計」,再交付事務機關執行。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的事務機關即為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兩者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在「歸口」管理的體制下,屬中共黨務機關的協調小組,擔起屬於政府機關的港澳辦的領導責任)。
對於中央領導小組的性質,中共向來沒有太系統的說法,官方較正式的解釋算是1999年7月中共中央部門機構改革工作會議中所說的:「中央謀劃決策、指導工作的參謀助手,是各方面情況上傳下達的中心樞紐。」有論者歸納中央領導小組的特色為「它們是黨政系統中常規治理方式外的補充。它們也沒有人員編制,甚至不印公章,不單獨行文。平時難見身影,但在特定時期卻擁有跨部門的協調權力」,頗能說明實況。
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名稱上稱作「協調小組」,但本質上與一般的「領導小組」差異不大。有研究者將中央領導小組分成六大類,即組織及人事類(如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宣傳文教類(如中央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政治法律類(如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財政經濟類(如中央財經領導小組)、外事統戰類(如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黨建黨務類(如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港澳工作協調小組所屬的外事統戰類與其他五大類小組的最大分別,就在於其更少曝光、更為神秘,在這狀態下,要知道小組成員、工作對象與具體工作目標,就更為不太可能。
就《人民日報》的報道大概可印證此事。近日改組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是中共決策小組中曝光率最高的組織之一。《人民日報》圖文數據庫顯示,關於該小組的資訊達近600條。組長(改組後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小組會議,都是公開公布。其餘如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中央保密委員會等重要決策小組,大致上亦是如此。
反觀,協調小組卻是極少見於公開報道的。現時中共中央下設有三個「協調小組」,分別是中央新疆工作協調小組(設於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中央西藏工作協調小組(設於中央統戰部)及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人民日報》中,三個小組加起來的報道也只有兩條。新疆與西藏兩小組,據資料顯示約設於2000年,中共十八大前,通常由身兼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中央政法委書記擔任組長。十八大後,則由時任政協主席俞正聲出任。至於十九大以來是否由汪洋接任,外界也只能從中共政治局委員、新疆書記陳全國陪同他調研新疆局勢判定。
三個「協調小組」的組長都只會間接公布,成員有什麼人更往往只能耳聞。前面說到的俞正聲出任組長,是從陳全國在調研座談會中說出。同樣,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的組長,也是經由非正式途經透露。參與小組會議的人士「放風」稱不上是確定消息,還得借由港澳工作系統具分量的官員加以確認。以習近平出任港澳小組組長為例,是由時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常務副主任陳佐洱在北京大學參加戴德梁行獎助學基金頒獎儀式時確認,他當時的說法是「我很樂意告訴大家,中央政治局常委習近平同志已經兼任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現在由他主管港澳事務。」連港澳管治系統中主帥人物是誰,都要神神秘秘、彎彎曲曲地對外確定,客觀地構成了港人對中央治港理念的認識屏障。
港澳小組在名稱之與疆、藏同被命名為「協調小組」,在名實上多少反映其特殊性質,有不方便向外公布太多工作細節的考慮。這些屬於外事或統戰系統的小組,政治工作、反分裂鬥爭任務大於民生建設,疆藏兩小組還須面對嚴峻的分裂國家挑戰。香港在回歸之前,甚至回歸之後,因為政治地位與體制均極為特殊,素為國際間諜情報活動中心,更可能成為恐怖分子的襲擊目標。中央對港事務的工作小組以政治本質定位,甚至奉行至為嚴密的隱匿政策,可謂有其合理性。
但這無疑已是過時的安排。從廖暉時代的中央港澳小組過渡至2003年後重組的協調小組,香港在國家的治理體系中,已經出現根本的質變(最大轉變就是香港回歸);加上香港近來的發展中心主軸,已由政治布局轉至民生發展,神秘主義掛帥的操作模式,已然不完全適合於現實治理需求。此外,一國兩制、港澳高度自治是國家的根本國策,主事官員如何捍衛「國家安全」與「港澳繁榮」兩大基本點,更是有迫切公開說明、以使社會充分配合的需要。若然協調小組在性質上屬於「四大班子」中最具影響力的機構,中共中央就有責任清晰向香港社會說明其組織上的權責,小組組長肩負着怎樣的領導責任,小組與特區及特區政府的關係為何。
擺在面前的事實是,香港社會,不論是港府高層、政黨領袖,或是一般報社評論,都無法確切掌握韓正主事下「一正四副」的人事布局,到底怎樣反映中央治港路線,多數人都只能盲猜亂摸。理想的情況下,中共中央應該透過官方公開渠道,宣布小組的人事變動;主事官員也應清晰向公眾闡述其管治理念、對香港政府的執政要求,必要時還應接受陸港媒體訪問,回應公眾對治港政策的疑慮。中共都派遣宣講團到香港說明十九大精神,其在港系統的工作人員也不再諱言中國共產黨在一國兩制中的領導地位,對港事務的主事機構與人物,也不應躲在帷幕背後,應該光明正大面向香港社會了。
中共自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的主導下,中央領導小組呈現「大組化」的整合趨向,足為改革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的契機。在習近平的改革下,成立於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承擔着深化改革組織人事、宣傳文教、政治法律、財政經濟、黨建黨務的工作,並於十九屆三中全會中改組成委員會。六大領域中剩餘的外事統戰與政治法律部分的改革責任,則落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大組(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與小組(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在治港事務上的具體分工、人事布局、行事理念,均應秉承公開原則,在陽光下接受兩地民眾的監察,告別以往神秘行事的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