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特殊學校日綁7小時 自閉童周身傷 張超雄批疏忽
「走呀!我想走呀﹗」單親爸爸到特殊學校宿舍探望8歲自閉兒時,目撃他被綁綑於學校的「安全椅」上苦苦掙扎,傳出淒厲尖叫,其間他猛烈前後搖晃身體,更將前額撞至膝部,現場卻無人看管。宿舍職員稱男童掉飯、吐口水及說粗言穢語,堅持不能鬆綁,最後爸爸報警處理。
校方承認除如廁等時間外,有行為問題的學生每日上課都會被綁於「安全椅」上,時間長達7小時,而且被綁的不只男童一個。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職員約束殘障兒童身體,無助改善其行為問題,明顯不合理。教育局稱已聯絡學校了解跟進。
輕度智障的8歲明仔(化名),除左半身痙攣外,更患有自閉症及過度活躍。作為單親爸爸,明父為照顧兒子,每日均到學校探望兒子,又隔日帶明仔到醫院覆診,周日更會帶他接受針灸。明父為貼身照顧明仔,放棄原本月入3萬元的文職工作,轉做全職爸爸。至明仔去年5月入住香港紅十字會雅麗珊郡主學校宿舍後,明父卻發現明仔經常被職員綑綁於椅上,身上屢現瘀痕。他今年年初多次向校方表達反對,惟校方未有理會。
校方無視家長反對
上周明父到宿舍探望兒子時,未到班房前已聽到明仔的陣陣淒厲尖叫,他心知不妙,入房後竟看到兒子被綑綁於「安全椅」上,不斷苦苦掙扎,甚至向後猛力把頸撞至椅背,再用頭撞向膝蓋,令椅子啪啪聲作響,「走呀!我想走呀﹗」明仔不斷尖叫,現場卻無人看管。
職員急步趕至,解釋明仔因吐口水、講粗言穢語及掉飯,故被綁於椅子上。明父即時要求職員為明仔解除束縛,惟職員指是上頭命令,堅持不能鬆綁。最終明父報警求助,警方列作「糾紛」處理。
他承認兒子平時的情緒起伏很大,但從未見他自殘,質疑宿舍無權束綁兒子,而且學校於兒子受傷後更未有及時通知家長。他擔心兒子再受傷,最終安排明仔遷出宿舍並搬回家中。
辦學團體:明仔並非唯一受約束學生
辦學團體香港紅十字會秘書長蘇婉嫻回覆事件,稱明仔「情緒難以控制、有可能導致自己及他人受傷」,才須固定在「安全椅」。她承認明仔並非唯一受綁學生,受綁學生除如廁及休息,每日上課都會被綁縛。學童於早上8:45上課,下午3:15下課,換言之,綁縛時間可達7小時。惟根據教育局有關融合教育自閉症的指引寫明,教師約束學生身體前,要確保不會對學生身體構成傷害,不可長期使用,並要密切注視。
另外指引又列明須與學生家長一起商討及取得同意,方可推行。雖然校方指曾取得明父同意,並曾與明父商討安全椅的設計作出改良。惟明父曾向記者提供他與校方溝通信件,可見明父曾表達反對。另外,《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亦規定捆綁為「最後手段」,捆綁時應由專人觀察及監護人同意。惟事發的特殊學校屬教育局管理,不受《殘疾院舍條例》監管。
特殊教育專家:約束影響小孩心理 不應採取
關注智障兒童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校方疏忽:「一個8歲小朋友,我不相信(學校)無人可以處理到......約束是最後的手段,不見得有效。」他指除非兒童會傷害他人或自己,否則都不應該束縛身體,束縛後亦應有人看管,令兒童不能再傷害自己。他指「約束手段」剝奪殘障兒童的自由,更會大大影響兒童的情緒,正常應以勸導及分散注意等方法處理。
香港教育大學特殊教育與輔導學系教授冼權鋒直指綁縛兒童不應出現。他解釋,此舉會令小孩有心理影響,例如變得叛逆或打擊自信,而男孩僅得8歲,更不應該以約束手段處理。冼權鋒指,一般是復康訓練才會長時間約束學童於椅上。即使綁縛約束,約束前亦應得到家長同意。
教育局回覆稱,曾接獲投訴並已聯絡學校了解跟進。據了解,校方一直與家長保持聯絡,跟進訴求。局方會繼續與學校保持聯絡及提供適切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