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Hidden Agenda被「針對」 不盡是工廈政策問題
位於觀塘工廈的獨立樂隊表演場地Hidden Agenda(HA),在周日(5月7日)遭入境處人員放蛇,多名來自英、美樂手被指未有申請工作簽證,因違反逗留條件被捕。社會上有意見指,HA一再遭執法部門「針對」,反映工廈政策不合時宜。但與其說HA是一個工廈政策的問題,真正要問的其實是,為何這類音樂展演空間(Live House)只能瑟縮在工廈、違規經營?
執法部門輪流「關注」 當局刻意針對?
事實上,除了今次外國樂手被指當「黑工」的事件外,在2009年成立的HA,多年來已先後被多個執法部門「關注」,例如今年3月被食環署指場地沒有「娛樂場所牌照」、近期地政署又指場地違反地契條款向業主「釘契」、過去亦曾因被指無牌賣酒遭控。如果有人直覺上認為當局是有意「針對」HA,有這種想法可以理解。
今次HA再遭放蛇之後,有論者指本港工廈政策不合時宜,美其名為「活化工廈」,實際上卻連一個音樂展演空間也容不下。的而且確,現行工廈政策確實存在不少灰色地帶,令業主、商戶以至其他使用者都無所適從,例如有工廈水耕場被指不符地契條款遭到「釘契」,但將工廈單位改作食肆以至樓上舖,近年卻如雨後春筍出現,一些新界工廈更被改作有大量水客進出的水貨集散地,當局對這些不符「工廈」用途的情況,執法尺度忽緊忽鬆,在在反映本港確需檢討工廈政策,解決現行工廈用途規管含糊不清的問題。
工廠大廈隱患處處 當局有責任執法
但是,這就意味政府對HA的執法行動錯了嗎?正如《01觀點》亦曾指出,在工廈設置表演場地,確會帶來安全問題。因為不少工廈單位儲存了大量貨物,以至危險品,萬一發生意外尤其是火警,而鄰近單位又聚集了大批群眾,工廈的走火通道一時之間又難以應付大量疏散人潮,後果將不堪設想。去年的牛頭角迷你倉奪命大火,正好說明不怕一萬、最怕萬一的道理,政府當局對如HA等設於工廈的表演場地嚴格執法,可以說是職責所在。
然而,或許對於一些政府官僚而言,處理HA所衍生的問題,最簡單就是「趕盡殺絕」,眼不見為乾淨。惟HA有其存在價值,過去HA曾獲本地雜誌《Time Out》選為最佳表演場地,就連法國文化協會、康樂文化事務署等亦曾使用HA的場地,此證HA質素獲多方面肯定。
而要更妥善解決HA所衍生的一系列問題,當局除了要檢討工廈政策,更關鍵的是應該從文化政策角度,循至少兩方面思考。
從文化政策思考問題 政府要積極「找數」
其一,HA如何「不違法」經營?政府部門「關注」音樂展演空間的安全隱患,其實不止香港如此,不少外地大城市亦有同類案例,例如台北師大路曾經有一家在地下室開設的音樂展演空間「地下社會」(地社),多次因為牌照、消防等問題遭當局控告,結果被逼在2013年結業,事件引起樂迷、獨立樂團以至藝人聲援。
最終台北市文化局推出了「音樂藝文表演空間修繕專案補助」計劃,資助音樂展演空間改善消防設備、進行樓宇檢查等,令如「THE WALL公館」等音樂展演空間,可以在符合消防、樓宇安全等要求下合法經營,這個經驗,實在值得港府參考借鏡。
其二,HA為何要在工廈營業?相信包括HA在內的音樂展演空間經營者,不是特別喜歡在工廈經營,只是香港租金水平高昂,除了租金相對低廉的工廈,已難有容身之所。
惟發展局曾經指出,局方會制定政策「提供更多土地及可用樓面,供文化及創意產業和其他合適產業之用」,故政府與其以消極態度打壓音樂展演空間,不如以積極的態度「找數」,設法為其提供空間。據2015年審計署數據,香港尚有234所空置校舍,不少空置多年,何不善加運用?以至門堪羅雀的遊輪碼頭,能否將丟空的樓面,租給音樂展演空間經營者,既可物盡其用,又為平日「鬼影都唔多隻」的遊輪碼頭帶來人氣?
因此,政府部門與其不斷盤算如何將HA「拉人封艇」,不如以更積極、正面的態度,思考如何協助這些音樂展演空間合法、合規地經營。曾說過管治風格要更有「人情味」的候任特首林鄭月娥,似乎應該要好好地想一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