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寶龍訪立法會 見證議員怎樣一面?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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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星期日(4月16日)到訪立法會,與80多位議員座談,席間葉劉淑儀、廖長江、李慧琼、黃國、盧偉國及田北辰六人發言。主席梁君彥會後表示,「會議廳見證了香港最黑暗的一面,亦見證了現在光明的一面」,並謂要不是《港區國安法》和「愛國者治港」,沒有特首敢邀請中央領導人訪問立法會。

只怕這是難得一次,令人替林鄭月娥或者梁振英感到不值。如果說立法會以往沒有秩序,責任真的在特首身上嗎?正如年前的內會風波,立法會主席在索取法律意見後,也是引用《議事規則》第92條,即主席有權處理未有作出規定的事宜,委任陳健波介入主持內會,以結束停擺局面。由此可見,立法會本來就有足夠能力管理好自己,不一定要倚靠《國安法》。

4月16日,夏寶龍到訪立法會。(港澳辦)

即使《港區國安法》真的穩定了立法會秩序,但《基本法》早也規定了香港特區要自行就國家安全立法,只是政府拖延未做,中央才在反修例風波後代為出手。或許我們也可以說,「如果香港政府早就23條立法,特首便可以邀請中央領導人訪問立法會」。

議員有否破解深層次矛盾和問題?

更重要的是,夏寶龍這次來港考察六天,到底意味了什麼?如果香港政府管治得井井有條,立法會能夠解決民生、經濟問題,國家主席習近平是否還要表達「四點希望」,希望香港市民房子住得更寬敞、創業的機會更多?

七一講話過了九個半月,夏寶龍這趟來港,卻又要提出「六個相信」,表示在「愛國者治港」的時代,愛國愛港力量應該「多提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助力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效破解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如果已然做到,用字為什麼是「相信」,為什麼是「應該」?立法會議員拿出多少「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社會有目共睹,中央官員也不會不知道。回看這大半年,對於公共交通收費、簡約公屋安排流程等問題,議員縱或有點貢獻,但距離「有效破解深層次矛盾和問題」,肯定還遠未合格。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夏寶龍滿意新一屆立法會表現,李慧琼表示希望官員更多交流。(文睿攝)

夏寶龍到訪立法會,雖說是歷史上首位港澳辦主任或者中央領導人這樣做,但立法會議員不是更加要以此為鑑,反思現有不足?已經擠身全國人大常委之列、身兼立法會內會主席的李慧琼表示,希望政府醞釀政策時用更多方式先與議員交流,看來責任重點都放了在別人身上了。聽說在立法會閉門座談期間,夏寶龍對議員的發言也是有點告誡的意味。但不管別人是否出聲提點,作為立法會議員,本來就應該主動反省,力求長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