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中聯辦「港官」買港樓 一句「So what」更添民疑
本港新盤住宅市場以「一契多伙」形式避繳「辣招」印花稅的情況,日趨猖獗,有傳媒更揭發,有中聯辦前官員亦以此方法,購入啟德的兩個「港人港地」住宅單位,更以一句「So what」回應傳媒追問。相比以「一契多伙」避稅,更令香港人疑惑的是,一個內地駐港公職人員,到底如何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更有財力斥巨資在港掃入豪宅?
「一契多伙」猖獗 港府明顯失職
新盤以「一契多伙」,即以一份合約買賣多於一個單位扮作「首次置業」避稅的現象,惹來公眾關注,因為有關漏洞儼如縱容炒家,不但令樓市辣招的效力大打折扣,更實實在在造成政府的稅收損失,港府對此至今仍未為所動,根本是嚴重的失職。
但更令公眾愕然的是,據《明報》報道,在云云的「一契多伙」交易之中,其中一宗是中聯辦社會工作部前副巡視員桂嵐,在今年1月斥資約1450萬元,掃入兩個啟德的住宅單位。要知該樓盤屬於「港人港地」項目,現屆政府在2012年推出此政策的原意,是優先照顧香港人的置業安居需要,並在地契條款中,加入30年內只可售予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限制。因此,這宗個案的關鍵問題是,一個來自內地的中聯辦的官員,為何會成為了香港永久性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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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中港之間對內地駐港機關派駐人員的身份問題,有嚴格的限制。在回歸初期,有鑒於部分內地機構駐港人員在港工作7年後,以「通常居港」滿7年為由,私下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甚至出現內地貪官借港人身分捲款外逃的案件。因此,中央自2001年起,已在內地駐港人員的通行證上,加注「持證人系國家公職人員,受委派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工作。在此期間,持證人不得申請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具體說明。
中港早已修例 限駐港人員取居權
至於港府亦在同年修訂入境條例,規定以公職身份在港工作的內地人,將不會再被視為「通常居港」,無論他們居港多久,也不能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當年時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曾向立法會解釋,受國家委派以公職身份在香港工作的內地公職人員,包括中聯辦的人員,不應被視為通常居住於香港,因為正如領館人員和香港駐軍成員一樣,這些內地人員是因為公職身份而調派至香港,當局無意讓他們成為香港永久居民。而且按照中央政府的規定,這些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屆滿後,必須返回內地。
受國家委派以公職身份在香港工作的內地公職人員,不應被視為通常居住於香港……這些內地人員是因為公職身份而調派至香港,有關當局無意讓他們成為香港永久人口的一部分。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規定,這些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屆滿後,必須返回內地。--2001年11月,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在立法會上就《2001 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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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政策,正好說明中央原則上應該不允許內地駐港人員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更曾有說法指,當局曾要求此前已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分的內地駐港人員,必須在限期內申報、放棄此資格。在這項政策之下,到底今次掃入了兩個「港人港地」單位的中聯辦前官員桂嵐,是在甚麼時候、以甚麼形式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分?她是否曾就此作出申報,是否已獲得相關的批准,又或中聯辦是否得知此情形?
港人滿腹疑問 誰會詳細解答
同樣惹人關注的是,桂嵐為何會有能力購買以千萬元計的住宅單位?到底是她個人理財、投資有道,多年來累積了豐厚的個人財富,於是有能力在香港置業,在樓價物價俱高的香港享受優渥的退休生活;還是她的親友借助其香港永久居民、首次置業者的身分,購買上述兩個物業?但無論如何,在香港樓價不斷飆升之際,有能力斥資千多萬元置業,已教不少深受高樓價、高租金之苦的港人羨慕不已。
只是,就算香港社會對這宗中聯辦「港官」購買「港人港地」物業的事件有再多疑問,又有誰人會站出來,對着香港市民與內地民眾,公開地把這件事說個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