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治理不能「屆屆相傳」
剛過去的周日(4月24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發表網誌回應立法會議員對於本年度《財政預算案》裏欠缺安老服務長遠規劃的批評。他一邊建議參考上屆政府在2017年6月公布的《安老服務計劃方案》,一邊又指許多政策措施需要上屆政府啟動、現屆政府「收成」,同時還呼籲大家轉去關注自己任內略見成績但「更具挑戰性」的康復服務發展。
早前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審核政府2022-23年度開支預算,而在第八次會議的「福利及婦女事務」環節裏,新界西南議員陳恒鑌就輪候入住資助安老院舍時間冗長一事作出諮詢,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馬逢國發言時進一步批評特區政府沒有完整的安老與應對人口老化政策,並且建議設立專門部門或安老專員、推行「健康老齡化」策略。
有長遠規劃不代表做好短期工作
羅致光強調單一年度《財政預算案》不會看到長遠規劃,而翻查《安老服務計劃方案》本身亦確實已涵蓋馬逢國提出「健康老齡化」策略等建議,故其所言似乎亦非全無道理。但更重要的問題是這份《計劃方案》制訂於羅致光上任之前,現在特區政府換屆在即,羅致光任內近五年究竟又做到了《計劃方案》多少內容?
《計劃方案》合計列出了20項建議,大致分為短期與中、長期兩類。在短期項目裏,羅致光任內做到了放寬持續進修基金年齡限制、修訂《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安老服務設施比例等,可是有更多的短期工作至今尚未完成,譬如《計劃方案》建議盡快檢討的《安老院條例》,羅致光到去年年底仍說正在檢討當中,並且至今都未提交法案,幾乎篤定無法於其任內通過。
尤其諷刺的是,《計劃方案》最後一項建議明確指出:「政府應視《計劃方案》為活文件,定期檢視各項目標和目的進度,並按需要適當地作出調整」,但是羅致光領導下的勞福局於過去四年多正正就是沒有針對《計劃方案》作出任何更新調整,甚至來到他的任期之尾依舊叫人看看2017年原本文件內容,實際恐怕已經是違反了這一項最為重要的短期建議。
同等責任豈可非此即彼?
至於羅致光最新一篇網誌談任內精神病、殘疾人士、弱智及學前康復計劃成績,客觀來看頗有轉移視線嫌疑。一來議員與市民在現下關注的明明是安老服務,二來同屬局方負責的安老、康復服務沒有先後之別可言。難道局長認為只要康復服務進展做得不錯,那社會就應該容忍安老服務有所落後,放手交給下屆政府再去思考如何處理?
事實上羅致光任內不只一次這樣顧左右而言他,一年前他就宣稱社會討論失業保險就需要叫停取消強積金「對沖」,但近日臨時失業支援救濟金出台與審議取消強積金「對沖」法案卻是同步進行,足以證明政府部門不同工作之間根本沒存在非此即彼的關係。背後只有主事官員「不為也,非不能也」的問題,拋出其他事情單純是想逃避責任。
歸根究柢,管治者的責任必然遍及社會各個環節,而且也肯定需要兼顧長遠規劃及短期工作。一個社會之所以願意接受他們的管治,正是因為相信和期望他們可以勝任此一艱巨的任務。真正適合的人選絕不應該慣於推三挨四來逃避問題,而是應該直面自己每一分的責任,設法從當下開始着手克服不同的管治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