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倡小一學生無默書 新指引莫淪一紙空文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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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於本周一(27日)發布新訂的幼稚園教育課程指引(暫定最後稿),這是自2006年後,幼稚園課程首次作出重大更新。指引規定,在2017/2018學年起「幼兒班」(K1)學童不用執筆寫字,而小一學生則不用默測。指引能與時並進,於學生、家長來說確為善政,然而,根據過去經驗,指引落實後學校每每未有跟從,這令人憂心,香港幼兒教育揠苗助長的問題,是否能藉此得到解決。

教育局公布《幼稚園教育課程指引》,以配合免費優質幼稚園政策。(何敬淘攝)

無疑,是次課改是合理之舉,隨着免費幼稚園計畫在明年實施,政府亦宜乘勢加強幼兒教育規管,提升幼兒教育質素。可以說,現時幼兒教育的最大問題,為家長、學校強迫學生學習超越其年紀所需、所能學習的知識、技能。規定「幼兒班」學童不用抄寫的原因,就是幼齡學童的小手肌發育尚未完善,不宜執筆寫字,若強而為之,有機會導致手腕肌肉發展不良。至於不建議小一以默書、筆試為考評方式、不要求學生背誦大量知識,就是要予初升上小一的學生適應期,以防減損其學習動機、甚至是害怕學習。

新指引為學子減壓 可行性卻成疑

然而,一紙課程,實難以釋除公眾的疑慮。相信不少家長、教師對2001年的教育改革記憶猶新,當年教改的主題是「學會學習」,讓學生成為「樂於學習的終身學習者」,其針對的問題之一就是學生「家課多、家課深、長時間做家課」,並要求學校提供「有效益的家課」。教育局在教改推行後向學校發出的指引指出,小學低年級和高年級學生每天做家課的時間分別不應超過30分鐘和60分鐘。

當年教改的家課指引,明顯是失敗收場。就如教育學者譚肖芸與陳茂釗在2005年發表的研究指出,教改後學校的功課數量仍然過重。而教協在2015年發表的研究報告顯示,中小學學生的每天功課時間平均為2小時,而小學學生的做功課時間比中學生為高。但局方卻少有跟進問題,功課限時的指引在2014年更因為前線工作者反映其不切實際、名存實亡而被廢除。

可以說,若改變指引能有效解決問題,早在十五年前,學生功課繁重的問題便已解決,不會延續至今。一直以來,課程指引不過屬於理想層面,其是否能落實,還需要監管制度、前線執行者配合。

評核制度實施多年 卻淪為紙老虎

在新幼稚園課程指引發布會中,局方宣稱他們會派出視學人員通過觀課,評鑑學校教學活動和細節監察學校,若然幼稚園嚴重違規、屢勸不改,有機會被取消資助幼稚園資格。局方的說法並無新意,自2004/2005學年起,教育局已開始幼稚園「質素評核報告」計畫,就是其所指的評鑑、監察,而2006年的《學前課程指引》便已指出「幼兒未有足夠能力寫字前,教師不宜強求他們執筆寫字」,然而,學校要求幼兒班學生抄寫的問題至今未有改善。

乍聽之下,「取消資格」或有一定阻嚇力,惟不能忘記的是,局方所說的「評鑑」,也就是現時所行的「質素評核」計畫,其可達六年才進行一次,根據中、小學經驗,學校到外評將至時,就會自行調整教學方針,以應外評隊所需,外評是否能夠反映學校的現實情況,實成疑問。

而要達到何等程度的違規,才會被「取消資格」,局方也是未有明言,須知課程的指引甚多,而禁止幼兒班學生抄寫,不過是眾多指引的其中一項,教育局不太可能單單因為學校要求幼兒班學生抄寫,而除去其資格。觀乎現行「質素評核」計畫實施後局方上載的視學報告,有部分學校被評為過於重視抄寫,卻仍被評為合格。就如一所荃灣的幼稚園,就被評為「整體的課業設計仍側重讀、寫、算的技能訓練,且低班兒童所寫的文字筆劃頗多,寫字進度急趕」,最後該校仍被評為通過質素評核。

而在現時機制下,幼稚園需要被評為「不通過質素評核」,才有機會失去學券幼稚園資格;而在幼稚園被評為不合乎標準後,仍有機會申請「質素評核跟進」,只要提交的改善計畫獲局方接納,學校即可保持資格,是以幼稚園被「取消資格」的機會微乎其微。

小一無默書無考試 僅將痛苦延遲?

在小學方面,局方指引中提出為學生「減壓」的理念固然美好,但成效卻成疑問。現時小學課程不時被抱怨功課過於繁重,壓力超標。對此,新的課程指引指出學校應善用導修課,由教師輔導小一學生在校先完成部分練習;對不少家長來說,此說法似曾相識。

其實在2002年推出教育改革時,局方就曾指出小學由上下午校制改為全日制後,小學生應在導修課完成大部分功課,然而,結果證實局方的承諾,不過是空談。既然此方針在過去多年也未能實踐,局方如今再次提及相關政策,便需提出新的措施加以配合。

而以現時小學操練成風的現況看來,就算學校遵守指引,禁止小一學生以默寫方式評核,而現時小二的課程仍舊艱澀、繁重,當學生升上小二後,校方或會為學生惡補考試技巧、甚或是要求其追上進度,最終政策不過是令學生的受苦時間稍作延後,而非根治問題。

局方加強監管 兩招防學校有例不依

究問題根本,現時香港教育的問題不在課程理念存在缺失,而在執行、監管乏力,如果局方沿用舊有監管制度,揠苗助長之風恐怕會持續。過去教育局多次推行教改,也不過是旋起旋竭、雷聲大雨點小,局方必須反思、檢討過去失敗的因由,不然,是次改革,只會重蹈覆轍,再次失敗收場。當局應做的,至少有兩方面。

其一,對違規幼稚園罰則應更清晰。政府實施免費幼稚園計畫,原意是提升幼兒教育的質素,在政府對幼稚園提供更多資源同時,也需要增撥資源予「質素評核」計畫,跟進未有遵守課程指引卻被評為合格的幼稚園,不然,幼稚園要求幼童抄寫的問題恐怕難以得到解決。

實際上,「取消資格」是懲罰學校的終極手法,而教育局亦不可能單就學校要求幼兒班學童書寫而取消學校資格。比較合乎現實之舉,似乎是在「取消資格」之下,加設程度較輕的罰則,令違反教學指引的學校有所警愓。

其二,小學應公布明確家課政策。過去已有不少家長提出,學校需要公布其家課政策,政府可參考相關建議,要求學校跟進。與此同時,現時教育局尚未上載小學的外評報告到網上,只要求學校將報告放在學校的當眼處,校外人士難以取閱報告。對此,局方宜一視同仁,將中、小學、幼兒園的外評報告上載到網上,讓公眾能夠監察學校情況。

此外,教育局需加以反思,為何在15年前訂立的導修課政策,至今仍未實踐,甚至成為加重學生壓力的政策。過去,局方推出導修課,就是為了要學生在學校完成部份功課,惟現時不少導修課,已然成為補課時間,變相增加課時。短期而言,局方須發嚴正聲明,確保導修課能夠用於完成習作之上,而不是用於補課。除此之外,局方亦宜以更積極的方式跟進家長投訴,檢查學校運用導修課的情況,以防學生的課業壓力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