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不能再拖延

撰文:湯文詩
出版:更新: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本星期五(2月4日)將舉行特別會議以討論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沖」安排的立法建議。根據強積金管理局資料,2001年7月到2021年9月間被用來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金額合計高達567.4億港元,亦即這20年間平均每日約有767.1萬元被用來進行「對沖」。

梁振英2012年於競選政綱中提出要「逐步降低強積金戶口內僱主累積供款權益用作抵銷僱員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在2017年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更直接建議將「對沖」安排逐步取消。現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雖然繼續進行相關工作,但到現時仍然沒能交出具體立法條例草案。

落實日期恐會繼續拖延

直到今年新一屆立法會產生,林鄭月娥終於在行政長官答問會上表示法案已獲得行政會議通過,又稱希望爭取在今年6月30日前提交給立法會完成審議草案本身。不過,她亦補充強調除此之外「還有一條條例須制訂,就是將來要設立一個特別戶口……累積一些能力來應付將來的對沖」,並且要等到2025年「積金易」電子平台完成後才可以真正落實取消「對沖」安排。

事實上港府過去幾年於解釋相關工作進度落後之時,往往會用需要一次過修改多條法例作藉口,可是如今卻又突然變成分開修訂。況且建設「積金易」一事明明在決定取消「對沖」前的2015年便已經被提上議程,到2017年亦成立了專責工作小組督導發展,而當時訂下目標正是要在今年即2022年推出。由此觀之,未來取消強積金「對沖」仍然不無繼續拖延的機會。

勞工界代表指出,取消強積金對沖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早已是社會共識,又認為任由對沖問題惡化,最終只會令退休保障崩潰,加劇民怨,故要求政府兌現承諾取消對沖,今年內盡快向立法會提交取消強積金對沖草案審議。

建議細節輕視勞工權益

更加重要的是,政府最新立法建議一些細節依然顯示出官員並未將勞工權益放在首位。舉例來說,由於當局預設取消「對沖」安排不帶追溯效力,故在實施日期前累積39萬元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資深僱員將無法受惠;本來只要改動《僱傭條例》所規定的金額限制便能簡單克服問題,但政府今天卻依然堅拒上調這個從回歸以來就沒動過的內容。

近兩年在新冠疫情陰霾之下,本港經濟表現持續疲弱,各行各業都有僱主選擇結業、裁員,導致不少「打工仔」在「對沖」安排下被迫「貼錢炒自己」。為免更多人的退休儲蓄受到蠶食,政府與立法會議員必須加快推進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步伐,並且著力減少當中可能會損害勞工權益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