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發展新界 有賴改革問責
上星期四(7月8日),團結香港基金發表《提速新界城鎮化 助力香港創新天》報告,指出政府現時計劃措施只能提供5,080公頃土地,難以滿足未來三十年的9,080公頃土地需求,故此倡議「以審慎的態度與宏觀的思維籌劃大規模的土地發展」,要求在城市規劃過程中擺脫「中環視角」以發現新界的嶄新面貌,並且呼籲政府在大力增加房屋供應同時不能忽略「可讓每個港人住得更好的宜居因素」。
根據團結香港基金評估,新界存在3,000公頃值得加以研究的潛在發展區,再配合500公頃強化東大嶼都會及2,200公頃長洲南人工島填海,相信能為香港額外增加供應5,700公頃可發展土地。另外,報告亦批評現行機制下土地供應增加緩慢,主要源於港府一直忽視提供毗鄰基建和照顧當地持份者利益,加上相關行政程序僵化、效率低下,才會導致新界大型發展項目難以推行。
新區發展速度低下
回歸以前的大埔、元朗、粉嶺及上水、天水圍、將軍澳、東涌等新市鎮項目,它們從概念首次提出到首批人口遷入為期多數都不會超過十年,但是後來特區政府的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元朗南、「明日大嶼」、東涌新市鎮擴展、新界北等新發展區計劃,卻無一例外都要花費十年以上的時間,而且這還需要假設未來具體執行之時不會出現任何延誤,足見近年土地發展速度確實大不如前。
而導致新區發展速度低下的原因之一,正是欠缺專責部門領導相關項目發展。以往港英政府發展新市鎮的時候,曾經在拓展署下為每個新市鎮設置專門的公室,統一處理各項相關行政程序,反觀現時同一個新發展區的發展規劃、土地行政、工程監督等職權卻分開由不同的部門負責,而且涉事人員往往毋須制訂具體時間表及工作指標。如果政府領導班子真的有意改善此一問題,他們必須思考如何打破上述藩籬,加強推展跨部門的高層督導。
發展不力亦應問責
不過比起機制缺陷,主事的一眾高官及公務員擺正心態可能才更加重要。因為無論推行什麼制度,負責執行它們的始終還是人本身,而這些執行者若沒有一個正確的心態,那麼就算制度設計再好結果也是無補於事。像是就現時所謂政出多門的發展機制來說,如果涉事官員無意維護已發展成熟的市區及既得利益者,按理亦不應該釀成今天過度偏重港九而輕視新界的局面,害得大量市民需要忍受跨區通勤之苦。
況且除了「中環視角」之外,管治團隊未認清自己有改善社會責任這點影響更加深遠。政府上下理應合力達致良政善治改善市民生活,但實際上不同崗位官員都只關心自身績效評價,偏偏關於土地發展香港又只制訂了《長遠房屋策略》十年建屋量此一量化指標,而且過去多年經驗已經告訴我們未達標也沒有產生任何實際後果,於是上面繼續空談願景、下面依舊官僚處事,放任問題拖延到下一手上任即可。
其實前述報告發表的兩日後,團結香港基金土地及房屋研究主管葉文祺在電台節目上便表示應該考慮訂定每年批地及單位供應指標,並且要求相關部門若不達標就要問責。《香港01》周報社論早前也曾指出本港管治團隊問責制度形同虛設,名義上的集體負責變成從來無人需要真正負責。至於在作為「重中之重」的土地發展一事之上,問責不足當然也是一樣存在;唯有讓真正負責的人來執行,問題才有可能真正獲得解決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