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北發展延宕多時 目光與心態亟待放遠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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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星期一(5月3)發展局、土木工程拓展署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簡介與新界北發展有關的兩項撥款申請:一是耗費近7.94億元委聘顧問就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進行勘查研究和詳細研究,二是斥資約2.08億元委聘顧問就新界北新市鎮及文錦渡物流走廊作出規劃及工程研究。上述項目將於5月10日的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進行諮詢討論,其後再遞交財務委員會作出審議。

政府表示現時目標是讓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的首批居民於2032年遷入,預計整個項目可以提供31,000個住宅單位和創造約64,000個就職機會;至於新界北新市鎮及文錦渡物流走廊則未訂下初步發展目標,僅稱兩處「有潛力容納不少於20萬人口,並提供約13.4萬個主要來自創新及科技、商業、物流及零售/餐飲/娛樂用途的就業機會」。

「新界北新市鎮」及「文錦渡物流走廊」的位置圖。(立法會文件)

邊境規劃應配合深圳

由於新界北部接壤深圳,該區發展沒有可能脫離附近內地獨立進行,尤其深圳去年底還獲中央部署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港方規劃理應考慮如何配合才對。可是觀乎當局最新文件內容,項目佈局大致依舊沿襲分別在2014年及2016年展開的《發展新界北部地區初步可行性研究》及《香港2030+ : 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研究,頂多行文加插幾句「十四五」規劃的內容權充了事。

整份文件唯一提到香港與內地政府之間的聯絡協作,只有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獲中央政府支持及跟深圳市政府達成共識,因此得以釋出落馬洲邊境管制站逾20公頃土地撥作其他用途。然而其餘關於發展願景與後續諮詢的章節,還是隻字不提具體能否及如何和鄰近內地城市協調配合,正正表示局方雖然經過不久之前的「沙嶺超級殯葬城」爭議,卻仍未學懂跟深圳攜手合作發展雙方邊境的重要性。

弄錯大灣區文件名稱

何況過去兩個月間,政府就前述發展項目諮詢過區議會及鄉事委員會的意見,期間有當局代表竟將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及「東進東出,西進西出」跨境運輸策略跟今年「十四五」規劃一同稱為「中國方面的一些政策」、「最新規劃情況」,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爐已經是兩年前的事情,而「東進東出,西進西出」原則更是上世紀末已由深圳方面提出,林鄭月娥於2008年任發展局局長時亦曾表示香港配合深圳落實同一方針,到底是有何「新」可言?

更加諷刺的是,儘管局方在立法會文件聲稱關於新界北、文錦渡的規劃及工程研究「會全面考慮上述兩個位於邊境地區具發展潛力地區的地理優勢,以及深圳和大灣區發展所帶來的機遇」,惟後文隨即誤稱《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為不存在的「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大綱圖」,原因是「規劃綱要」、「大綱圖」英譯均為「development plan」。這些細節盡見項目主事者皆不諳國是,連中央文件的日期、標題也能搞錯,遑論未來規劃真正做到配合內地發展。

發展局在立法會文件誤稱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為「發展大綱圖」。

港英年代城市規劃主要只看香港自己,是以維港兩岸為中心的角度出發,其時新界北自然屬較次要的邊陲地區。但既以回歸多年,又隨着深圳發展起來,香港早就應該擺脫殖民時期眼光,將毗連深圳河的新界地段視作充滿潛力的重點發展地段。現時政府高官及公務員們對新界北發展項目的疏懶態度,或許某程度上反映了他們的視野仍囿於所限。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十四五規劃與香港廠商可持續發展」研討會上指「十四五」屬港人最後機遇。

剛好於當局提交立法會文件的同一天,全國政協副主席兼前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在一場研討會上,稱新界面貌甚至不及內地「窮鄉僻壤」,並且呼籲港商做好調查研究以把握國家「十四五」機遇,這番話相信亦適用於港府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