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又查新界村屋僭建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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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趙慧賢周二(6月29日)表示,將會就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違例建築工程主動展開調查,審研地政總署和屋宇署的執法措施和效能。然而申訴專員公署其實過去已曾研究類似議題並提出改善建議,反映了政府過去從未正視署方意見。尤其令市民印象深刻的是現任特首林鄭月娥在任發展局局長時曾高調地表明政府會嚴厲取締,到頭來也只是裝腔作勢。

屋宇署自2012年起對新界村屋的僭建物實施新執法政策,以「分類規管、按序處理」的方式,按其嚴重和風險程度決定執管優先次序。據趙慧賢表示,即使新法已經實施逾九年,但新界村屋的僭建情況「仍然相當普遍」,故署方決定主動展開調查,審研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在處理僭建物的執管措施和效能,並就此提出改善建議。

林鄭:不因語言、影像暴力而畏縮

現時沒有統計可以反映村屋的整體僭建情況,但從其他數字亦可見略知一二。據屋宇署回覆傳媒查詢稱,當局截至去年底視察了2.27萬幢村屋,合共處理逾4.2萬個僭建物,發出了超過4.5千張清拆令,以及提出逾1.2千宗檢控。這數字雖然看似不少,但若連同2018年有議員指當局已累積逾80萬宗的僭建個案,而且須時100年才能完成處理的背景來看,這簡直是個無底深潭。

另一組數字亦反映了當局的執法行動有欠力度。據立法會的數字,屋宇署在2015年至2019年間平均每年發出不少於1.1萬張清拆令,惟提出檢控的宗數每年卻不多於3.5千次,而發出封閉令的數目更每年不多12次。雖然林鄭月娥在任發展局局長時曾堅定地說,「當局執法的決心,不會因為一些語言暴力、影像暴力而畏縮,只會是動力,及取得社會廣泛支持」,但她已完成局長及政務司司長任期,五年特首任期也過了大半,上述的數字明顯已經反映了成效。

申訴專員趙慧賢邀請公眾就政府對新界豁免管制屋宇違例建築工程所採取的執管行動提供資料或意見。(申訴專員公署圖片)

投訴、調查、建議和檢討的循環

誠然新界村屋僭建並非林鄭政府種下的禍根,反而可以追溯至港英時期,但歷任政府無心無力以零容忍方式強硬地處理問題,才會容讓問題繼續惡化。早在1994年時,申訴專員已點名批評地政總署,沒有優先處理執行批約條款的工作,使至新界村屋違例建築工程日益嚴重,並就以提出多項改善措施,可是這20多年還是流於投訴、調查、建議和檢討的永續循環。

回歸後公署對僭建問題的調查,大多都是用字不同的批評。例如在2004年主動展開第二次調查時,其報告批評地政總署受資源不足影響,使至「沒有認真地處理有關問題」。而在2011年和2015年,公署亦分別批評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做事「優柔寡斷」,以及沒有協調跟進。可見屢勸不改的不只有涉及僭建的業主,還有兩大放任問題惡化的政府部門。

未來一份的申訴專員調查報告未知會否老調重彈,但政府實在不容再默許僭建風氣愈演愈烈。丁屋政策當初原意本是為改善原居民的居住環境而行,但現時不少僭建物已不只是儲物用途,更有業主藉此放租牟利,成為非法生財工具,政府除了不容坐視不理,長遠亦要收回原居民的丁權,廢除原居民以土生財的建屋特權,讓經濟分配趨向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