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警民關係 不能只靠「訓斥」
去年爆發的反修例風波,警方執法不無爭議,警民關係更因此跌至冰點。警務處長鄧炳強周一(2日)向傳媒交代去年罪案情況,提及對涉不當行為的警員處以「訓斥」。但對於個別問題嚴重的警員,若只「訓斥」而沒有跟進處分,不但過於寬鬆,亦無助修補警民關係,作為警隊之首的鄧炳強理應謹慎處理。
警務處長周一向傳媒交代,指出迄2月20日為止,投訴警察課共接到1,639宗與反修例事件有關的投訴,其中541宗為須匯報個案,警方已完成調查有125宗,並已將建議交監警會。其中,警方就21宗警員涉不當行為的事件「訓斥」相關警員,包括去年11月交通警以電單車衝向人群,及兩名警員向直播鏡頭展示記者身分證。此外,他亦指有4宗個案已展開紀律覆檢,惟未有披露詳情,例如有否警員受到較嚴重的處分。
警方只「訓斥」違規警員?
長達九個月的風波,警民經歷連場衝突,示威者行為固然愈見激進,必須嚴正執法,但警方部分執法過程也不無爭議,亦收到大量市民投訴。警方指出迄今因為反修例風波被捕人士數字已破7,000人,至於警員則未有任何人面對法律起訴,社會自然質疑紀律處分、刑事投訴等機制是否乏力。
要知道個別警員執法是否越矩,最好的做法始終需要嚴謹的調查方能定斷,這正是各界倡議政府從速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還原衝突真相的主因。然而政府一直堅拒為之,並呼籲社會按「行之有效」的監警機制監察警隊執法,惟監警機制弊病不少,諸如「自己人查自己人」及調查權力有限等,種種因素串連一起,未有警員面臨嚴重處分、甚至法律訴訟,實難以說服公眾。更何況,監警會過去鬧出專家「跳船」、監警報告無理被「拘起」等問題,更教目前監警機制的公信力雪上加霜。
在政府成立獨立委員會或改革監警機制前,警隊更加應該嚴以律己,這亦為回應公眾質疑的最佳方法。然而警隊只對21宗涉行為不當的警員作出「訓斥」,卻是加深市民眼中的「不公」。姑且撇除須作訓斥宗數多寡問題不說,以訓斥作為糾正警員越軌的做法本身已教人費解。據《警察(紀律)條例》,警方的紀律處分,由輕微至嚴重懲處依次分為警誡、譴責、嚴厲譴責、沒收不多於1個月的薪金、降級、立即辭職、迫令退休及革職,訓斥並不在其中。雖然,有警方消息人士解釋主動訴實為嚴重處分,因為警員升遷受之影響,然而警隊之大,單以影響升遷來勸阻警員(特別是已身在高位的警員)控制蓄意傷人明顯無力。再者,若然不展開嚴謹的調查,單以不甚客觀的「訓斥」作懲治,實難言有嚴以律己之效。
只許鄧官幽默 不許港台風趣?
不但是紀律處分的問題上有寬鬆之嫌,作為警隊之首的鄧炳強,回應自己早前出席「明星飯局」,以及有關自己跟藝人「學做警察」言論的疑問,只輕描淡寫,形容自己以比較幽默和客氣的方法表達,反指有人卻「如獲至寶」、似發現天大醜聞,甚至形容為「小題大做」。然而,社會希望警隊待己從嚴、高於基本要求,正因為對於警隊有較高的期望,認為其應秉持專業形象。警隊管理層應明白言行謹慎乃其職責所在,而非不加反省,只怪責批評者故作誇張。
在鄧炳強以「幽默」回應爭議後,不少市民提及港台節目《頭條新聞》早前以嘻笑怒罵的方式諷刺警隊執法,卻遭警方去信批評顛倒是非,刻意分化政府部門同心抗疫的工作。既然鄧炳強容許自己幽默,為何不能容忍他人的風趣?任何人若然嚴人寬己,只怕很難取得公信力。在此警民關係破裂之際,警隊高層更應深思,除了秉持專業的執法水準外,如何方能修補與社會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