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地報告揭官地、生態地逾200頃 政府須從速收回
經過兩年,政府終於公布新界棕地現況的研究報告,指出全港目前約有1,414公頃有營運棕地(Active Brownfield),較2017年估算的1,300公頃多出過百公頃,亦足證香港並非無地可用。近年社會就棕地發展逐漸取得共識,認為政府應優先發展此等低效運用且嚴重破壞環境的土地。然而在芸芸棕地中,更有為數不少土地為官地與具保育價值的地帶,可見政府過去監管工作不足,任由棕地在其眼簾之下蔓延,政府必須從速跟進、取締該等土地上的作業。
棕地泛指新界用作廢車場、貨櫃場及回收場等低度運作、且具一定污染性的土地。不少棕地原為農地,理論應作「農地農用」,但在80年代法庭判決集體官契並不限制土地用途,故新界土地自此除建屋外再無用途限制,地主可應需求自由將農地用作停車場、廢料場等用途。但隨近年本港大鬧「土地荒」,社會開始關注這些低效卻大量、且破壞環境的棕地用途,並逐凝聚公識須優先取諦發展,既釋放大量已附有簡單基建的「熟地」,更可阻止棕地作業繼續污染環境。
政府縱容棕地蔓延
規劃署於2017年展開「新界棕地使用及作業現況研究」,近日終於發布報告。研究指出本港共約有1,414公頃正在營運的棕地,當中超過八成(1,180公頃)位於私人土地,而其餘近兩成(234公頃)則為政府土地。在全數1,414公頃的棕地中,約5%(69公頃)為保育及相關地帶,可見不少具相當生態價值的土地不幸被棕地作業侵佔。按場地數目計算,在總共7,373個有營運的棕地中,超過七成(5,263個)同時涉及私人及政府土地,更有5%(350個)全為官地,佔用官地作棕地作業現象極為普遍。
面對土地短缺,「棕地優先」為社會共識,發展佔用政府土地的棕地更是首要。現時政府以短期租約方式租出新界官地,亦有不少用作停車場、車輛維修場等棕地用途,理論上政府掌握相關土地的發展主導權,故應為發展各類棕地中最無爭議的一項。更重要的是,多年來均有發現新界官地非法被佔用作棕地作業,其後卻被政府補發短期租約的問題,坊間均批評存在「先霸佔,後批地」的現象,認為政府既是對非法佔地行為監管不力,更是縱容棕地蔓延新界,政府實有必要更正如此亂象。
另外,政府同樣應優先保育已被棕地作業入侵的生態地。據研究顯示,共69公頃的保育及相關地帶,包括「自然保育區」、「海岸保護區」、「其他指 定用途」註明「自然生態公園」、「其他指定用途」 註明「綜合發展及濕地改善區」、「其他指定用途」 註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具棕地作業,當中超過七成位於於壆圍/大生圍(31公頃)及新田(18公頃)。
雖然這些土地大部分立於濕地保育區外,但仍位於濕地緩衝區中,理論上為保育區內魚塘及濕地的生態完整,均須禁止進行會對其生態價值有所影響的發展。關注組織本土研究社曾分析落馬州附近的棕地發展,發現自落馬洲口岸落成以來,過去三十多年該區有大規模的濕地緩衝區、甚至保育區內的魚塘被填泥發展成停車場。此類發展有違城規會所制訂的規劃指引,但不見政府有嚴格跟進來控制棕地擴展,可見政府同樣在監管工作上失職,任由棕地侵蝕生態敏感地帶。
棕地命運 全看政府魄力
如今官方詳細的棕地研究面世,政府絕對應仔細研究未來棕地的發展方向,而上述已出現棕地作業的官地與生態地理應是着手的要點。此類土地的發展理據充足,關鍵問題在於政府願否撼動背後的既得利益結構。
諸如社會熱議多年的元朗橫洲發展,房屋署原計劃收回元朗橫洲貨櫃場、廢車場及回收業約34公頃的棕地,以發展近17,000個公屋單位。此計劃相當合理,不但橫洲棕地具相當大的發展潛力,更有媒體更發現當中的3.8公頃為鄉紳所霸佔,原計劃本是撥亂反正的好機會。但政府與該區鄉事人脈「摸底」磋商後,頓將計劃範圍大幅修訂,既將大量棕地範圍剔出,改為新增附近居住着非原居民的綠化地帶,公屋興建數量亦大減至4,000個,被社會質疑政府向鄉紳利益退讓,甚至犧牲居於附近的非原居民。港府稱橫洲發展分段進行,上述修訂僅為計劃首階段,日後仍有二、三期發展,公屋建屋量將與原訂計劃不變。但至今橫洲一期即將上馬,所謂的二、三期仍是音訊全無。
發展棕地呼聲之高,但政府仍無魄力重整箇中的利益、權力結構,落入「有地不用」的老問題,如同選擇繼續蹉跎歲月。本港正面臨前所未有的社經困局,港府已再無餘地逃避面對深層次矛盾,而果斷收回棕地發展、保育絕對是政府重拾領導力,帶領社會重返正軌的良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