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示威失控令人痛心疾首 民主派不應讓年輕人身陷險境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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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三(6月12日),原定的「包圍立法會」行動演變成一片亂局。市民有權利進行和平示威,但暴力抗爭既不切實際,也不是社會所容許的。我們更憂慮,在抗爭的亢奮過後,市民的心情只會進一步下沉,無助推進社會改革,適得其反。
可以看到,不少參與衝突的都是年輕人,他們也許感於時勢,才作出莽撞之舉。運動的參與者大多當局者迷,但泛民、民陣的政治領袖理應保持清醒,指出暴力行為根本毫無必要。
但凡社會運動,其最終目標都不能離開建設美好社會,試圖以暴力手段達致此目標,必然是緣木求魚。事實上,在抗爭中,也有一些相對理性的示威者堅持和平抗爭,並與主張武力抗爭者爭執,勸他們不要衝、不要佔路。既然無名之輩也有勇氣提出相反意見,那麼民主派就更應盡力勸服年輕人停止暴力行為。
佔中、旺角騷亂過後,我們看到的是社會意志消沉,青年本應是社會改革的中堅力量,社會的未來是屬於他們的。泛民作為政治領袖,應該勸阻暴力行為,甚至要對青年領袖當頭棒喝,讓他們認識到,社會還有很多問題待他們解決,不應因一時之憤而自毀前程。
近年來有一種見解,就是要尊重示威者武力抗爭的選擇,但這些勇武抗爭者,到底有多少經過深思熟慮?他們是否清楚行為後果?從早前多個判刑後的訪問觀之,不少抗爭者都悔不當初。泛民領袖作為成年人,決不能因選票、政治正確而不挽回陷入險境的青年人。
武力抗爭的場面令人痛心疾首,政府必須認識到,他們在修法上的粗暴手段,是觸發民憤的主因之一,如果他們不深切自省,失掉的將是一整代年輕人。全體議員也要認識到,匆匆修例可能進一步加深社會撕裂。但同樣地,青年人也不應陷入雞蛋與高牆的邏輯,就算處身弱勢,也不代表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對的,民主派領袖有責任讓他們認識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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