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置太陽能板未受規管 上網電價計劃或成生態災難?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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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去年推出「中電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計劃」,市民或商界安裝太陽能板後,連接中電電網,便可獲得上網電價。日前(13日)工聯會屬會香港環保科技專業人員總會根據政府2030氣候藍圖規劃推算,屆時太陽能的發電量每年達7.84億度,估計將會設59萬至238萬塊太陽能板,足以鋪滿3186至4773個大球場。總會又指出太陽能板主要成份是玻璃、塑膠、金屬邊框、矽晶和其他重金屬,憂慮這批PV板處置不當的話,不但增加堆填區負荷,破裂的光伏板受雨水侵蝕亦可能釋出重金屬,污染土地和地下水,促請政府制定相關指引,資助及協助業界回收循環,立法規管太陽能板回收和處理,防止非法棄置。

棄置太陽能板未受規管 環境局難辭其咎

隨着上網電價計劃推出,太陽能的使用率將進一步提高,機電工程署指,太陽能光伏板的壽命大約為20年至30年,逆變器約為5年至10年。不過,目前本港並未規限太陽能板的棄置及提供支援。在太陽能板的設置及安裝上,機電工程署已為在村屋及樓宇裝設太陽能光伏板提供技術指引。由機電署出版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系統與電網接駁的技術指引(2016年版)》及今年一月出版的《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指南》均集中討論太陽能電板的技術及效能層面,機電署亦只在住戶安裝太陽能板後提供技術評估、安裝及測試系統。

事實上,上網電價本是環境局就《管制計劃協議》制定的新措施,令市民有更大經濟誘因建設太陽能發電系統。作為環保政策,環境局卻未考慮到太陽能板的污染、環保效能及棄置情況的監察,及早採取措施及支援,局方亦未就進口太陽能板的物料、結構等訂定指標或指引,或影響將來回收的難度,製造生態危機。太陽能板的棄置處理問題早已在國際間引發討論,目前外國亦已有可行的回收技術,環境局理應在政策推出前提供環保方面的技術建議、制定規管措施及加強配套,以達到環保效果。

歐洲回收產業趨成熟 本港未建太陽能板回收產業鏈

為防止棄置造成的污染問題,歐盟早於2012年起落實規管,太陽能板被納入歐盟電器及電子設備生產者責任制(WEEE指令),要求製造商、分銷商及安裝商負責其廢棄產品的回收及循環再造,例如企業須向政府提交所售太陽能板的數量,告知回收公司產品所用的危險物料及組裝結構,並向使用者說明正確的棄置方式,而太陽能板亦必須標籤生產者的資訊及禁止隨意棄置的標示等。台灣環保署去年亦公布回收處理機制,要求申請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或已完成設備登記須更換太陽光電模組者,須繳交一定金額之模組回收費用,暫定每瓩新台幣1,000元,用以建立模組回收機制。

太陽能板回收制度規劃流程圖。(來源:台灣能源局)

當然,目前本港已有《產品環保責任條例》,去年政府實施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涵蓋「四電一腦」,即空調機、雪櫃、洗衣機、電視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八類設備,其標籤登記、免費除舊服務、處置管制、進出口管制及堆填區棄置禁令正式實施。本港的太陽能板主要經過進口,政府可考慮將其納入受管制電器範圍,並加強電子標籤,提供更多產品的基本資訊,包括其生產物料或裝設位置等,有助進行維修保養、回收及預防非法棄置,確保太陽能板的生命週期符合環保原則。

規管棄置之餘,政府亦需完善本地回收產業鏈,內地近年收緊進口廢物規定,政府宜鼓勵科研及引入分解技術,以加強本地回收政策。目前歐盟資助研發的PV-Mo.Re.De.移動設備可即場回收處理小規模太陽能板,不但可降底運輸成本,去年歐洲首個太陽能回收工場亦已於法國成立,並於去年回收達1,300噸太陽能板。此外,本年初新加坡理工學院亦與能源公司合作,開展大型回收系統的研究,計劃設立全國首個回收場,及透過本地課程、實習等培訓相關專才。

太陽能板回收在技術上可行,甚至可創造商機,2016年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IRENA)研究指,太陽能板的回收材料價值在2030年可累積到4.5億美元,到2050年更將超過150億美元。政府可考慮善用環保園推展回收試驗計劃,從而為太陽能板的維修及棄置提供支援,培訓本地專才,長遠完善本地進口、技術支援、研究到回收系統。在本地可再生能源的應用上,環保署應展示決心,積極提供政策支援及跟上國際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