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水事件三周年 水務署擬改現行制度 水喉匠或被滅絕?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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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政府按慣例公布本年度獲授勳人士的名單及嘉許語,其中,當年在任職水務署署長期間爆出「鉛水風波」的林天星獲授予銀紫荊星章,以表揚他在「提升香港的食水安全」的貢獻。消息公布後,一度引起社會輿論的批評,特別是當年《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曾批評林天星的態度。另一方面,本年(2018年)5月11日一班水喉匠到灣仔入境事務大樓門外,靜坐抗議政府擬修訂《2018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據這批水喉匠指當局在內部會議向與會者表明打算廢除持牌水喉匠的監管職權,並改由任何持有高級證書人士監管。換句話說,若此項修訂落實,無疑是把水喉匠行業連根拔起。

香港持牌水喉匠總會有限公司副主席莫鈞雄(左)警告改由非水喉匠監管,恐會再發生鉛水事件。(陳晶琦攝)

「鉛水事件」:水喉匠成代罪羔羊?

「鉛水事件」發生在2015年,當年7月5日,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舉行記者會,表示從九龍部分公共和私人樓宇收集的水樣本中,發現每公升食水鉛含量超過10微克,超過世界衛生組織在2011年發布的《飲用水水質準則》所訂的暫定準則值。其後政府在水喉的焊料中發現鉛。時任行政長官的梁振英會同行政會議在同年8月13日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第86章)第2條委任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職責包括確立公屋項目食水含鉛超標的原因、檢討現行食水的規管及監察制度及就本港食水安全提出建議。

「01觀點」早前曾報道立法會議員蔣麗芸的丈夫梁海明因任職於啟晴邨的總承建商「中國建築」而引起爭議。雖然,蔣和梁均矢口否認有參與啟晴邨的工程管理,但蔣麗芸當年亦在立法會討論是否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動議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鉛水事件中「避席」。

前水務署署長林天星獲頒銀紫荊星章。(資料圖片/江智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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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晴邨「鉛水風波」東窗事發後,不少公共屋邨隨後亦及現了類似的問題。當時,有聲音批評負責監管及簽署核實的水喉匠未有盡他們的監管責任。最終,水務署在2015年底將負責11條受鉛水影響屋邨的水喉工程的林德深等3名持牌水喉匠除牌,因食水含鉛事件後展開的內部調查發現3人違反《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

新建議「行外人管行內人」 「荀工」水喉匠或面臨被消滅? 

但是,關於水喉匠的監管工作餘波未了。水務署修訂《2018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以加強監管水喉匠進行水管工程工作,惟有業界人士指水務署今年年初召開多次內部會議,並邀請業界人士列席,擬廢除持牌水喉匠的監管職權,並改由任何持有高級證書人士監管。據悉,新建議下的高級證書人士包括持有電機工程、機械工程、電力裝置及屋宇裝備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等監管。難免令人質疑是「行外人管行內人」,香港持牌水喉匠總會有限公司副主席莫鈞雄指,倘草案通過立法會成功修例,憂慮日後的食水安全會出現問題,「如果搵左呢班唔識既人去睇,香港市民就遭殃啦,食水安全會有好大問題,好似鉛水事件、藍精靈事件。」

當年被指涉事的水喉匠林德深為行動不便人士。

但是,一群較年輕的水喉匠境況可能更為堪虞。在「鉛水事件」發生後,有傳媒報道指水喉匠的收入理想,只因要求較高,而導致人才相當搶手,月薪可高達3.8萬元。

要取得水喉匠牌,必須持有職業訓練局頒發的水喉全科技工證書,以及香港水務設施課程證書或同等資格,同時具有最少4年相關工作經驗。張波武稱,成為水喉匠非易事,筆試考水務法例知識、申請水務流程、繪畫出一座大廈的供水系統圖等,工藝試考驗接駁銅喉和屈曲膠喉,應考者文武雙全,故持牌水喉匠人手更為短缺。(水務署網頁及網上資料)

基於水喉匠可以媲美不少政府搶手的職位,如紀律部隊的主任級人員。所以,近年職訓局與水喉工程相關的課程收生情況亦十分理想。但是,若水務署最終真的就《2018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提出修訂。恐怕水喉匠的高薪將成為絕響,而這批剛入行或仍在受訓當中的學員生計恐怕更為堪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