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垃圾總量七年來持續高企 為何政府不出「絕招」?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香港去年的海洋垃圾總量逾15,000公噸,有調查發現,大多數市民認為政府現行政策並不能有效確保海岸清潔。事實上,政府在2013年展開海上垃圾研究,並提出紓緩問題的方法,但措施治標不治本,未能有效減少海上垃圾,惟從源頭減廢、打擊亂拋垃圾才可減少海上垃圾。在此之先,政府可參與其他地區做法,鼓勵公民參與清理海上垃圾。

國際青年商會香港總會昨日(2日)公布「香港海岸清潔及源頭減廢」問卷調查,調查發現近六成人認為香港海岸不清潔。根據環保署海岸清潔的數據,2017年的海上垃圾量超過15,000公噸,2016年更是高達16,000公噸,而過去七年的海洋垃圾每年平均總量超過15,000公噸。不難理解,為何有約六成的受訪者認為政府現行政策不能有效確保海岸清潔。

海洋垃圾割破垃圾袋,部分棕櫚硬脂再被沖出海。(Robert Lockyer提供)

管理零散 打擊亂拋垃圾才是治本之法

其實,政府早在2012年成立了一個跨部門工作小組,負責檢討和制訂措施,工作小組涉及八個政府部門(包括漁護署、環保署、食環署、康文署、海事處等)。工作小組2013年起展開海上垃圾研究,並提出方案解決問題。在2015年的研究報告中顯示,過往被認為是海上垃圾的潛在源頭是,在停泊於避風塘內的船上亂拋垃圾,故此海事處聘請了承辦商在避風塘內清理和收集漂浮垃圾;報告續指,該源頭由「主要源頭」變為「次要源頭」,而主要源頭變成了來自避風塘區的海濱活動,如香港仔及土瓜灣避風塘。

香港仔西避風塘︰90年代初(1992年)(相片來源︰梁鎮華)(受訪者提供圖片)

以上提及的源頭同樣是來自避風塘內的海上垃圾,被分成「海洋/水道活動」和「岸邊及康樂活動」兩大類,分別由海事處和康文署負責管理。海上範圍和陸上的岸邊分拆管理原是正常不過的事,但說到要解決海上垃圾的問題,兩者關係密不可分,工作或有重疊的部分,理應統一和落實限制海上垃圾措施,免得措施變得零散,降低成效。雖然報告指,在停泊於避風塘內的船上亂拋垃圾的情況減少了,海事處的措施有一定成效,但來自避風塘區海濱活動(主要由康文署管理)的垃圾沒有減少。整體而言,「岸邊及康樂活動」和「海洋/水道活動」仍佔總垃圾源頭的近九成,可見,單靠其中一個部門的措施並不足以解決該垃圾源頭的問題。

況且,不論是源於「岸邊及康樂活動」抑或「海洋/水道活動」的海上垃圾,都是人為製造,非從別處漂過來的垃圾。主因為不當處理垃圾和亂拋垃圾,當局應循最根本解決問題,嚴厲打擊非法棄置垃圾,提高阻嚇力,否則派多少人清理垃圾也枉然。誠然,要嚴厲打擊非法棄置垃圾不是易事,政府須加派人手巡邏各「黑點」,所需的人力成本或比派人清理垃圾的高,但長遠而言,相信會漸見果效。有見及此,政府可考慮分階段實施相關的檢控,先在「黑點」打擊亂拋垃圾,再推行到其他地點。

+3

補貼團體淨灘做法可取

既然現時都未見政府有意加強打擊例垃圾行為,應加強公眾對保護海洋生態的意識。有不少環保團體、企業都會組織團隊到海灘清理垃圾,但只屬義務性質,政府大可透過資助、補貼形式鼓勵更多人參與清潔海洋的運動,有助加強公民意識。韓國政府在2003年展開補貼漁民計劃,回購漁民打撈到的垃圾,5年內共撈起了近3萬噸垃圾,幫助韓國政府節省了65%的成本,相對而言較具成本效益,過程中更可教育漁民保育海洋。

海洋垃圾中有許多都是塑膠。(資料圖片/梁銘康攝)

儘管香港的漁業規模不大,無法「搬字過紙」直接在香港實行,但同樣的思維可取,台灣也推出了類似措施,值得參考。去年,台灣政府為解決花蓮縣的「海洋垃圾山」,開放了企業、團體及民眾認養淨灘,即政府會開放一定「名額」的海灘和海岸線予團體和民眾「認投」,「認投」了的人就須清理該地點的垃圾。有企業動員了7,000人,在17個縣市22個海灘清理垃圾,在短短一個上午,清理了11噸的海洋垃圾。政府也可以資助非牟利機構,吸引更多團體參與其中,但說到底,最奏效的解決辦法,還得從「源頭減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