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香港並非被三度殖民 兩制必須守護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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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終結了長達一個半世紀的英治殖民時期。不過,自佔領運動後,有學者和新成立的政黨高舉「民族自決」旗幟,主張在「五十年不變」承諾「到期」後,以「公投」方式決定香港前途,並以民族自決理論來支持其論點;早前更有知名評論員援引歷史資料,論證香港是被「三度殖民」,即秦始皇以軍事征服嶺南地區、鴉片戰爭後的英治時期,及九七回歸之後,共三段時期。不過,此說法扭曲了殖民主義的概念,有失客觀。

香港應正面「兩制」的一體性與差異性。(余俊亮攝)
兩次大戰後,印度,加拿大,新西蘭和澳洲以及西非多個殖民地脫離英國,曾經統治全球近五分一人口的國家,版圖越縮越細。圖為1997年香港主權回歸中國前,工作人員把政府建築物內的英女王畫出拆下。(資料圖片)

說香港被三次殖民是言過其實

要了解香港目前是否中國的殖民地,須先認識殖民主義這個概念。理論上,殖民主義意指是一國攫取另外土地和人民的行政權的一種政策,殖民者與殖民地之間維持不對等關係,而這種關係很大程度上是基於殖民地尚未建立現代化的政府和社會組織。另外,殖民者常抱持一種文明上的優越感來看待及管治屬地,並藉此重新改造屬地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控制當地的資源、人口、宗教和文化等。殖民者也會嘗試將自身的文明影響或滲透於被殖民的地方,以控制民心。

當前的世界版圖實乃一系列戰爭的結果,這是常識,強調「香港自古以來就被中國殖民」,其實沒有多大意義。此外,將秦始皇征服嶺南套用到當代的殖民概念,亦不妥當。若因香港(以及嶺南地區)遠離秦帝國中心便稱香港是秦朝的殖民地,這顯然無視了「殖民」一詞自有其定義——除非論者能證明香港在秦代的遭遇有別於其他地方,符合「殖民」的學術定義,但似乎尚未有人能有此立論。

更重要的是,當前香港的處境根本不符合殖民地的特質。《基本法》保障香港回歸中國後能保持獨特地位,目前香港所行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跟中國迥然不同,包括資本主義的經濟制度、普通法的司法制度和政府內部的行政制度等,都是承襲於英治殖民地時期,並非中國強加於本港;而香港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保障下,亦保有地方行政權。試問由古至今,有哪一片殖民地擁有如此大的自主權?要說主權移交後的香港是中國的殖民地,實在不符殖民主義的概念。

再者,論者援引民族概念來呈現香港的「獨特性」,也有含糊之處。民族一詞本身非常抽象,帶有複雜的內在含意,可以指血緣或文化的共同體,而廣義的文化則又包括當前社會一切由「人」所創造的事物,諸如社會制度、語言、節日、建築、飲食風俗、知識技能等,都可以包涵於文化這個抽象概念裏。可是,文化本身並非固態概念,而是流動的,本質上難以論證香港從某段時期開始「已經形成了一種獨立的宗教、法律和政治認同」這種論述。支持港獨者提出所謂的香港民族論,不過是借學術詞彙包裝政治宣傳。

中聯辦的角色與定位在回歸以後非常清晰,其首要工作是協助港府與中央政府及不同中央部委聯絡。(曾梓洋攝)

安穩民心  須靠守護兩制  

港人對特區政府或中央政府時有怨言,這點可以理解,但將香港說成正被殖民,則絕對違反事實。回歸廿載,港人憂心中央政府在政治上過份干預,這種擔憂確是其來有自。縱觀本港的政局發展,特區政府誠有不足,如過去曾借中聯辦之力,就議案向立法會議員拉票,加上中聯辦行事少避諱(例如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明言,「中環西環行埋一齊幾好」),凡此種種,難免令人錯誤產生「西環治港」、高度自治被削的觀感。不過,這些都只是官員(包括港府與中聯辦官員)在執行任務時的行為稍有偏差,不能因之否定一國兩制,甚至誇張地指香港正被殖民管治。

我們必須明白,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這與殖民無涉;另一方面,香港官員亦要恪守職責,不自我矮化,守住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等價值,這樣才能凝聚民心、重新上路。隨着「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等的大型經濟戰略建設陸續登場,中港兩地的經貿交流將更趨頻繁,同時亦意味一國兩制這個香港發展基石,很可能面對更多新挑戰。港府在未來的時間,務必要立志堅守《基本法》賦予香港的權利,這樣才能找到本港在政治和經濟的定位,使虛妄的「殖民論」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