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功課壓力千斤重 教育局視若無睹 誰來救救孩子?
本周四(12月6日),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回應議員提問時指出功課量與做功課時間沒有必然關係,並謂教育局已經與家長、學校訂立了種種約章,教育局要尊重校本自主,云云。然而,功課壓力過重的問題向來嚴重,去年更有研究顯示香港學生做功課時間全球第二長。而教育局在課程大綱以至教改文件,均曾就學童的功課量訂立指引,指引未能落實,局方理應檢討,而非一句「校本自主」就算了。
局長「功課量與做功課時間沒有必然關係」的說法並非毫無根據,教育局於2015、2016、2017年曾進行問卷調查,發現在同一學校、同一級、相同課業的安排下,學童完成功課的時間也不一樣。然而,現時學校一般都採用「異質分班」,每班學生的學習能力應有一定差距,方便教師照顧學習差異。按理說,學校理應為不同能力的學生安排不同的課業、提供不同的指導,楊潤雄的說法,是否肯定了不同能力的學生,要完成同質、同量的功課?
此外,楊潤雄提及功課量應該由校本主導,如果家長不滿,可以直接向學校反映。楊潤雄的說法有兩個錯誤假設:其一,他以為家長的力量足以影響學校決定;二,家長對於功課的意義有正確認識。
雖然現時所有資助、官立中小學都設有家長教師會,家長代表可以加入校董會,但是校董會的成員仍以教師、辦學團體成員為主,家長人微言輕。舉例說,興德學校當時問題叢生,家長從正常渠道反映卻未獲回應,更要發動集體抗議,對校政表達不滿,最終要教育局介入,問題才得到解決。由這事件觀之,在現行的制度下,單憑家長的力量是否可以影響到學校政策,實成疑問。
另一方面,家長對於功課問題未必有正確認識,尤其操練、補習成風,家長容易迷不知所適,錯誤地跟從了社會風氣。教育局固然也有以單張方式向家長釐清功課、操練問題,但是教育局的政令連其轄下的學校也難以下達,又何以改變家長根深蒂固的思維?
誠然,校本管理的好處在於讓學校自行就教育方針調適,但是這不代表教育局對於校政可以置諸不理,尤其是教育局下達了指令,就應該要確保行之有效,如果發現學校不跟從政策,便要查找不足,檢討到底是學校未能理解指引,還是學校在執行上出現了什麼問題。若然事事以「校本自主」作擋箭牌,那麼所有課程大綱都只不過是形同虛設而已。
無可否認,香港的教育體系並非一無是處,例如學生在PISA等國際評核成績往往名列前茅,然而,香港的學習壓力過大,以致學生缺乏學習興趣的問題也甚為嚴重,就像早前公布的「全球學生閱讀能力進展研究」(PIRLS)2016研究顯示,學生的閱讀能力排名第3,閱讀興趣卻排第33。不難想像,當學生畢業後,就會對書本、知識生厭。
當然,我們難以寄望局方可以一蹴而就,解決功課壓力過重的問題,但實際上局方尚有甚多可為之處。相信不少關心教育議題者,都猶記得在2002年推出教育改革時,局方曾指出小學由上下午校制改為全日制後,小學生應在導修課完成大部分功課,在回家後則可以進行課餘活動。
但是後來導修課卻大多用於授課以至操練,在去月有一個家長組織更發表調查報告,在2,000多名家長中,只有七分之一表示他們的子女的學校設有導修課,這情況絕不理想。若然教育局真的有意改變學童功課壓力過重的問題,第一步就是要確保學校提供導修課,讓學生可以在學校完成部分功課,增加學童的課餘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