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節倍思親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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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記憶中的中秋節即使未及秋涼,多數也是微風送爽,少年人待在公園玩蠟燭,稚童提着燈籠。現在中秋是全年最高的35.5度,也是香港有記錄以來最熱的中秋節,天氣彷彿提醒着我們時代變了。

時代在變,月缺月盈的規律卻是永恆。中國人從圓月聯想到了人倫團圓,此所謂「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時」,亦見於「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之感慨。現代社會碎片化和個人化,親朋團圓更是彌足珍貴。

這個中秋,有人放不下那因精神病發而不幸喪命的丈夫或者兒子,也有人對那死於意外的男朋友或者胞弟而念念不忘。是什麼奪去了至親的性命,是縈繞在心裏不散的問題。精神病發沒有人能夠預計,警員情急開槍似乎依照了指引,我們能夠責怪誰?起卸期間貨物傾側壓下,會不會是又一宗的不幸意外?政府當然可以對僱主施加更嚴格的法律責任,規定他們必須保障僱員安全,但這仍然不一定能杜絕所有意外發生。就好像天然災禍被視為不可抗力,所謂「不幸」就是人所不及、無法預料的意思。

古時候的不幸事件更多,但隨着科學和預測能力進步,即使是風雲變色,我們都已經可以及早規避。今天若然勞工在狂風暴雨下遭遇意外,沒有人會認為那是不幸,而非僱主疏忽。同樣道理,隨着社會進步,我們的醫療體系除了定期的簡短覆診之外,能否為精神病人提供更多照顧?除了跟其他租戶困在地方不大的單位之外,香港人有沒有可能享有更大的個人居住空間?警員除了持槍戒備之外,可不可以有更適合於非致命制伏持刀者的裝備?不論是照顧者慘劇、工業意外抑或各種不幸,在不一樣的結構制度和運作模式,我們可以有怎樣不同的結果?

當我們把事情簡單歸類為不幸,大家就只是在客觀環境、現有條件下走每一步,責任不在任何人身上。畢竟換了是其他人,在同樣的客觀條件下,他們的反應和遭遇還是很可能一樣。就好像銀行提高借貸成本,業主因而加租,兩者都沒有惡意,也非出於貪婪,只是在經濟受壓周期,換了是任何人也會因應現實情況而不得不作出應對。只不過結果最終往往由租戶承擔,他們只好搬到較偏遠或惡劣的地方居住。看似是不幸的結構問題,實際上是由於社會囿於現狀、不思進步所致。

個人不會費煞思量考究社會結構,家屬在悲傷哀痛之中更是無暇詰問。唯有政治領袖決心改變客觀環境的條件,社會方能進步。精神病人為什麼不可以住在更適切的環境?病發的時候為什麼不可以有不致命的處理?工作環境為什麼不可以有更大保障?經濟衰退的影響更加不一定要由租戶承擔。每逢佳節倍思親,痛失至親的不幸若能牽動誰的內心,他們應該致力於令更多市民人月團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