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就中介人操守守則發諮詢總結 9月底生效後設過渡期

撰文:文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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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監管局將於月底接手保險中介人的監管工作,局方今日就兩份規管中介人操守的文件發表諮詢總結,計劃在9月23日生效,但會在首數月有彈性地考慮合規情況。

業界普遍對兩份守則文件表歡迎

保監局指出,回應者普遍對《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及《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的訂立表示歡迎,而兩份守則已充分考慮到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的不同職能。守則列出的8項一般原則和相關標準及常規,以及對保險代理機構和經紀公司的公司管治、管控及程序要求,均獲廣泛支持。保監局考慮接獲的意見後,對兩份守則作出了進一步修訂。

局方稱,兩份守則將於新保險中介人法定規管制度在9月23日實施時生效,但為提供足夠時間過渡,在首數個月將較有彈性地考慮保險中介人就兩份守則的合規情況,期望持牌人士自明年1月1日起全面遵守守則內容。

局方於3月發表《操守守則》諮詢文件,列明保險代理及經紀的8大操守原則,包括「誠實及持正」、「公平行事並符合客戶利益」、「以謹慎、技巧和努力行事」、「勝任提供意見」、「資料披露」、「合適性」、「利益衝突」及「客戶資產」,以及各原則下的標準及常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