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提高保險中介學歷要求 9月起新代理須獲DSE五科合格
撰文:文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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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監管局將於9月接手保險中介人的規管工作,當局今日就保險中介「適當人選」的準則發表諮詢總結,規定日後新持牌的保險代理須於香港中學文憑試(DSE)獲得至少5科合格,惟現職中介人可獲一定豁免及過渡安排。
局方指,大部分回應均支持提高保險中介人的學歷要求,故此決定日後新持牌人士須於DSE五科達到2級或以上成績,包括中文或英文,以及數學。至於新的保險代理機構及經紀公司,其負責人則須擁有學士學位及所需經驗。此外,建議中有關保險代理機構及經紀公司的組織勝任能力規定,亦獲廣泛支持。
根據當局資料,目前保險中介人的最低學歷要求為完成中五課程,該項規定訂立於20年前,且多年來未經檢討。
最低持續培訓時數增至15小時
局方同時就中介人的持續專業培訓要求發表諮詢總結,並指回應普遍贊同將最低持續專業培訓時數,從每年10小時增至15小時,當中3小時為「道德或規例」課程,以及有關接納電子學習課程的建議。保監局表示,除新的最低持續專業培訓時數要求於2021年8月1日生效外,兩份指引將於新保險中介監管制度於今年9月23日實施時生效。
保監局早前公布,根據過渡安排,所有於9月23日前獲有效登記的保險中介人,將在3年內繼續被視為持牌人士,而現時或曾為保險中介人並已有15年行業經驗者,以及保險代理機構的負責人或保險經紀的行政總裁,將獲豁免最新的學歷要求。此外,現時3間自律規管機構截至當日仍未解決的投訴及違規個案,局方將按照舊有規則處理,即新制度下的要求將不具追溯力。